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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日特约记者谢德良
中国海军护航索马里,极大地震动了日本朝野。据日本多家媒体报道,日本政府正谋求在本国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护航 索马里。
去年12月24日,就在中国海军整装待发、即将护航索马里时,日本《经济新闻》网站曾配发了一篇“为什么派遣 护卫舰艇这么迟”的社评,指责日本政府派遣行动太迟缓,两个月前就提出“讨论”,却一直无结果。
1月7日,日本政府索马里海盗对策专项小组终于成立。就在该小组成立当天,首相麻生太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从保护国民财产的角度出发,在各国以及中国均派遣海军前往护航的情况下,日本考虑能够做些什么,这点非常重要。”
而据日本共同社1月10日报道,在护航索马里问题上,日本政府基本上决定,如果派遣海上自卫队舰船赴索马里护 航打击海盗,将同时派遣根据《海上保安厅法》规定拥有逮捕权的“海上保安官”。根据该法内容,海上保安厅在日本周边的 公海海域扮演“海洋警察”的角色,可以逮捕、扣押海盗及其船只。但“海上保安官”搭乘自卫队舰船的例子十分罕见。此次 决定是因为舰上自卫队队员没有逮捕权,而“海上保安官”扣押海盗后会将其引渡至有关国家或在日本提起公诉。
不过,日本政府目前考虑以《自卫队法》海上警备行动的名义,派遣自卫队舰船前往索马里,所以只有当海盗在日本 相关船只内实施杀伤或抢夺行为时方能进行逮捕。而自卫队舰船在周边护航时海盗来袭的可能性较小,实际逮捕案例可能几乎 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