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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气候决议 193:1通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于当地时间11日凌晨在墨西哥东部城市坎昆闭幕,大会通过了两份重要决议。

  经过近两周的紧张磋商,原定10日闭幕的联合国坎昆气候变化大会11日终于画上了句号,大会通过了《公约》和《议定书》两个工作组分别递交的决议。在出席大会的194个缔约方中,只有玻利维亚反对这两份决议,但决议获得通过。

  《议定书》特设工作组案文草案对此次大会最棘手的问题———“《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采用了较为模糊的措辞:《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应“及时确保第一承诺期与第二承诺期之间不会出现空当”。这一说法虽然认可存在第二承诺期,但并未给出落实第二承诺期的时间表。草案还敦促《议定书》附件一国(包括大部分发达国家)提高减排决心,并进一步同意《议定书》附件一国家利用碳排放交易等机制实现减排目标。

  《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案文草案则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适应”和“减缓”同处于优先解决地位。草案认为,《公约》各缔约方应该合作,尽可能促使全球和各自的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认可发展中国家达到峰值的时间稍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减贫是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优先事务。该草案还提出,应对气候变化要求向低碳社会转变。

  《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案文草案承认,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必须带头应对气候变化及其负面影响,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可预测的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草案还决定设立绿色气候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据悉,这一基金将由24人组成的委员会管理,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委员会成员各占一半。不过,该草案并未明确阐述这一长期资金的来源。

  在10日晚大会主席召开的非正式会议上,大部分与会国认为,这两份草案虽非尽善尽美,但可以接受。

  阅读帮助

  京都议定书

  所谓《京都议定书》,是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的国际性公约,即:在2008年至2012年间,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

  巴厘路线图

  2007年,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艰难达成“巴厘路线图”。该路线图要求各国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对于1990年排放量减少25%至40%,但文件本身没有量化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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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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