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法兰西信念对中国有什么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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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11:32 南方报业网 | |||||||||
几日前,希拉克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提到,转型期的中国应该吸收一些法国信念--“有一些法国的信念能够帮助中国继续思考,而这些信念,就是法国启蒙时期的理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普世价值,它们将为中国走向民主和人权带来启迪”。 至于这些以理想与普遍价值为旗的“法兰西信念”到底包含了什么,希拉克并没有细说。希拉克相信,中国能否取得历史性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更取决于中国能否加强人权,
众所周知,法国启蒙运动上承文艺复兴,下接法国大革命,为欧洲和世界思想史留下了光辉的一页。那么,什么是启蒙时代的理想?在我看来,它主要源于人类相信自己可以通过知识(理性)改变命运的一种信念。既然它是人类理性对上帝神性的一种超越,启蒙运动因此也被视为一场以理性和科学为犁的思想解放运动。不幸的是,人类最终使自己的理性上升为神性,以为自己可以主宰一切,控制一切,直至跌入了我所说的“在光明中失明”的困境。 当然,二十世纪的诸多政治灾难,与这种单向启蒙不无关系。正因为此,那种以自己所获得的知识为唯一真理的启蒙被人们抛弃,代之以自由交流,而启蒙就是自由交流。如卡尔·波普尔所说,谁也不是真理的绝对拥有者,我们只能通过知识寻求解放,而知识只是无限接近真理,但不是真理本身。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同启蒙运动泥沙俱下的“真理病”,使许多人开始怀疑启蒙的价值。显然,这种否定用错了方向。我们不能因为某人长期霸占了教室里的麦克风,便因此断定教育对人类是没有意义的无用功。同样,乌托邦式的建设也未必可以全然否定,至少它仍在实践人类的积极自由。所以,当有学者称欧盟为“最后的乌托邦”时,我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全新的、可能软着陆的乌托邦。 不难发现,这种以民意、民权为前提的联盟,比较拿破仑跨越阿尔卑斯山式的征服,更是一场意味深长的告别。从这方面说,中国社会能否有一个众望所归的美好前程,同样需要告别真理病与强制,走向全社会的自由交流与相互启蒙,走向以自由为始终的合作。 什么是法国大革命的普世价值?显然,它首先关乎《人权宣言》,以及作为法兰西共和国立国之基的“自由、平等、博爱”等精神。值得注意的是,这三元价值不只是动人的口号,不只是简单的并列,而是逻辑上的递进。它是一个有序的价值链,简而言之,有自由方有平等,有平等乃有博爱。 显然,对于任何国家来说,如果民众不是普遍自由的,那么任何关乎社会平等的许诺与展望,都将是不可能的任务。试想,当一个人被另一个人绑架,两者之间就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平等;同样的道理,同一群人质之间的所谓平等,天下所有奴才都能平起平坐的平等,这些都不是人类意义上的平等。 人生而平等,多么美妙动听!然而,一个人生下来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即使两个智商相同的孩子,也可能因为他们的父母智商与收入不同而进入一种新的不平等。但是,人类的伟大及人类文明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建立一个好的制度,保障每个人生而自由。只有自由,才能恢复人的尊严,并且最大可能使人们走向平等。进一步说,自由是一切价值的出发点,而平等是个不断自我实现的过程。 事实上,这也是今日中国注重建设开放社会的原因。在开放社会中,人是自由的,每个人起点可能不一样,但是只要人是自由的,他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向平等。从另一方面说,自由先于平等,也是一个社会保持其创造力的基础所在,正是不断地创造使人类在平等与不平等之间完成文明之上升。 同样,我们不难理为什么博爱当以平等为前提--谁能想象在一个“人对人是狼”的社会里人们会有同类相怜的情怀? 所以,在我看来,法国大革命的普世价值,实际上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是个体上的自由(人权),然后是群体中的平等(民主),惟其如此,才可能有博爱。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相关专题:法国总统希拉克访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