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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受害者及律师团对推动政府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0日11:29  南方都市报
日本受害者及律师团对推动政府立法
痛痛病患者和家属在东京参加抗议活动。 资料图片

日本受害者及律师团对推动政府立法
庞大的痛痛病律师辩护团合影,前排左五是正力喜之助,最右者是松波淳一。

日本受害者及律师团对推动政府立法
  痛痛病对策协议会会长高木动宽,向记者介绍专家和居民调查团如何监督三井矿业。 南都记者 杨传敏 摄

日本受害者及律师团对推动政府立法
1972年8月10日,律师代表团和受害者团体同三井公司谈判签约,取得完全胜利。 资料图片

  [下篇]庶民抗争

  受害者、律师、公众如何推动政府立法

  日本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经历了与中国类似的经济快速增长期,GDP增速超过10%,沿海出现大量化工企业,同时全国各地也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被称为四大公害的痛痛病、水俣病、第二水俣病、四日市病,都集中在1970年前后提起诉讼。     

  受害者团体、律师团体、专家学者和公众之间的互动,不仅推动日本公害基本法制定,而且令日本政府架构调整,1971年,日本环境省从各部门中抽离成立。

  曾为痛痛病、水俣病患者做过辩护的律师松波淳一告诉南都记者:经过四大公害对社会的洗礼,1970年后日本再也没有发生严重的环境公害事件。而日本环境省官员则如此总结经验,政府与其后期介入污染事件,不如提前以立法的方式进行引导。

  南都记者 杨传敏 发自日本

  居民团进厂监督

  8月是日本最酷热的季节,雪山融化,不适合旅行。在这个多山的岛国里,位于本州岛的神冈矿山原本是不太起眼的一个,但自从上世纪70年代那场著名的环境公害事件后,它变得不同寻常。

  每年酷暑,都会有各路专家从全国各地而来,头戴安全帽,小心翼翼探视,今年是第39年。

  头发斑白的高木动宽,痛痛病对策协议会会长,是这次视察活动的主要组织者,而协议会,则是镉污染受害者自发成立的公民社团。

  40年前,痛痛病是日本环境受害者维权取得最彻底胜利的案例,围绕三井矿业开采污染引发的受害者协议团和律师团活动旷日持久,并作为四大公害事件之一,成为日本社会重视环境保护的转折点。

  今年来到神冈矿区行使监督权的调查团有120人,70多人是当地居民,其余是各地律师、科学家、研究人员。按痛痛病对策协议会的规定,国内各领域专家、学者都可申请加入。

  经过数十年的监督,神通川河水里的镉含量如今已经降低到接近自然水平。相比前任小松义久还要去新潟了解水俣病受害者活动经验,高木动宽也已相对轻松,因为人们不用单独去争取,一切都有章可循。

  由痛痛病受害者捐建的清流会馆,成为日本公害事件活着的纪念碑,每天都有客人来此参观。

  而记忆活在很多日本人心里,东京工业大学副教授梶雅范正是其中之一。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是日本科学史,曾主修化学,所以对环境污染也有相应的兴趣。10年前,他曾经申请作为调查团成员之一,参观过三井矿业。

  这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梶雅范原本想象双方应该是剑拔弩张,但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工厂和调查团对话氛围比较友好。调查一般分为几拨人,有水源调查组、土壤调查组,调查团可以检查工厂的每一道工序,包括排污口和污水净化设施。调查之后,双方坐在一起对话。三井公司代表并列一排坐在主席台上,居民代表和专家学者代表坐在下面。

  “不是第一年双方就有这种默契”,高木动宽说,1972年,第一次调查开始的时候,三井公司比较抵触。时间越长,企业和社会调查团的磨合越融洽。

  由于公众热情参与,不间断地对企业进行监督,三井公司在后来变得很主动,每年都作公害报告,主动告知神通川水的镉污染程度。

  梶雅范作为一个外来的参与者,则认为这些公害报告对于提升企业形象也有价值。从上世纪80年代之后,日本人日益注重环保,像三井这样的大财阀集团,塑造环保形象,商业利益也会随之而来。

  科学证据链形成

  不过,这种调查与被调查的关系形成,绝非来自于温文尔雅的协商,而是通过依据法律的争取。

  高木动宽回忆,最早从1960年开始,由于矿山排污影响农业生产,当地就组成了居民联合协会,集体和矿山协商经济赔偿事务,之后痛痛病受害者团体成立。

  第一次把痛痛病和环境污染联系起来的医生叫荻野升,他在上世纪50年代是荻野医院的继承人,其家族在富山县是望族,历代从医。

  最初,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地方病,50年代初,风湿关节炎专家研究队还远道从东京而来。随后,痛痛病患者被医生诊断为维生素D缺乏症。

  在治疗骨痛病患者时,荻野升发现他们都住在矿山下游的神通川流域,饮用水源和灌溉用水均来自这条河流,他后来写了一系列学术文章,第一次正式提出痛痛病可能是由于矿山污染。

  荻野升随后邀请了冈山市的小林纯教授,用化学方法化验了神通川里的水,发现里面含有大量重金属。而最终确定污染成分的是农业博士吉岗金市,他对受害者遗骨和流域植物做了化验,把污染物质最终锁定为“镉”。这些研究结果,都以学术论文的方式发表。

  通过医生和化学家的努力,镉污染和痛痛病之间产生了一个相对严密的证据链,并成为痛痛病作为公害事件得以解决的先决条件。

  高木动宽说,“当时社会舆论普遍支持痛痛病人”,专家的研究也增加了受害者协会的信心。

  1966年,妇中町的一位普通农民小松义久成为了痛痛病“成人团活动”的主要领导者。当时针对矿山污染的公民活动组织有好几个,除了“成人团活动”,还有“公民团”和“农业成年部”,各自关心健康、经济方面的赔偿。

  最初,当地住民主要关注经济赔偿,不仅神通川鱼少了,当地的米在市场上也不能出售,而这些都是妇中町作为一个大型农业社区最重要的经济支柱。到后来,痛痛病越来越多见之于普通农妇,健康成为当地居民的主要诉求。

  上世纪60年代末,小松义久到新潟市考察了第二水俣病受害者的协议会活动,回来后他对大家说,必须用法律手段解决。

  于是,受害者协议团开始联系律师。不过,在最后赢得诉讼前,所有的法律咨询活动都是免费的,甚至连往来的交通费用都是律师自掏腰包。

  庞大的律师辩护团

  松波淳一是当年参加辩护团的主要律师之一,他今年已经80岁了,虽头发花白,仍笔耕不辍。他写了《痛痛病被害百年回顾与展望》一书,作为事件亲历者、辩护团的主要成员之一,记录了这段珍贵的历史。

  松波淳一的书房被高大的书架环抱,上面不仅有法律著作,也有化学、医学的参考书籍。环境法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研究领域,不仅要懂法律,也要懂科学,直到现在,老人仍然在不断总结。

  松波淳一在富山县出生和长大。痛痛病诉讼案件发生时,他是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律师。同为当地律师的岛林树,亲属是痛痛病患者,他起初在东京组织律师辩护团,邀请松波淳一加入。当时是1967年12月,辩护团还没有太大的规模。之后,松波淳一回到富山、金泽组建辩护团。1968年1月6日,痛痛病的律师辩护团在东京成立,律师人数十二三名,接着,他们开始到富山搜集证据。

  荻野升和吉岗金市关于痛痛病的重要学术报告已经发表了,前者分析重金属污染会致病,并且提供了患者病情的证明材料,后者则通过化学元素分析发现了镉是引发痛痛病的主要原因。这些都被辩护团认为是非常有利的证据。

  1968年3月,9位病人、20个亲属提起诉讼,要求三井矿业公司赔偿6100万日元,在日元还没有通货膨胀的当时,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虽然辩护团起初成员很少,但随着案件诉讼进程的深入,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其中,到最后共有345名律师为痛痛病患者辩护。

  松波淳一告诉南都记者,“这个数字约占当时日本所有从业律师的3%”,其中有20余名主力律师参加了诉讼的所有回合。

  最突出的是一位叫做正力喜之助的律师,他后来成为了辩护团的团长。正力喜之助出生在富山,是一位相当有声望的保守派,他的叔叔是国会议员,也是读卖新闻的老板。当时日本的环境保护运动往往被认为具有激进的左翼色彩,而正力喜之助作为保守右翼的加入,对最后的审判结果有很大影响。

  和受害者辩护团对阵的三井矿业,也曾邀请正力喜之助为自己辩护,但遭到了拒绝。三井的企业辩护团,一共有10名律师。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日本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劳动纠纷和职业病诉讼不断,已造就了一大批专职劳资纠纷的名律师。作为日本的大财阀,三井所邀请的都是佼佼者,在劳资纠纷方面富有经验。

  但诉讼被证明对被告不太有利。松波淳一说,首先环境诉讼不同于普通的劳资纠纷,而且在提供法律证据方面,双方明显不对等。作为原告的受害者,他们有专业的医生、化学家提供的学术报告作为证明,而作为被告的三井矿业,只有从属于这家公司的医院提供医学证明———他们认为痛痛病患者实际上是一种维生素D缺乏症,是一种地方病。

  而作为地方政府,富山县处境微妙,当时这一地区也快速发展,政府公开认同三井矿业对住民营养不良的判断。松波淳一记得,在厚生省关于“痛痛病是由于镉污染”的调查报告出现之前,富山县也成立了一个调查团,主要调查居民是否营养不良,不过这个调查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即自行解散。

  在日本的行政编制中,“县”的级别仅次于国家,相当于中国“省”的概念。而作为更小的行政和社会单元,妇中町则反对“营养不良”的假定。

  最大胜利:公害防止协定

  一审败诉后,三井矿业不服判决,即刻提出上诉。二审辩论非常激烈,甚至出现了反复,一审时为原告作证言的一位医生曾经在二审中修改口供,把痛痛病重新归为碘缺乏症。作为律师的松波淳一在法庭上力辩,最终取得了胜利。

  痛痛病诉讼4年,成为波及全日本的大事件。审判期间,痛痛病患者代表在法院门口抗议,病人们亦现身东京散发传单并现场演讲,这些活动都被媒体广泛报道,引发了全国声援。等到1972年二审结束,法院判给受害者的赔偿数字又翻了一倍,同时要求企业对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1972年8月9日再次败诉之后,三井矿业主动放弃了最后一次上诉。律师团和受害者团体连夜赶到三井公司,第二天,双方谈判。

  谈判气氛很紧张,一共签了两个誓约书,一份誓约书是,承认痛痛病是由于矿山废水排放的镉污染造成的,今后永远不在此事上再与受害者争论。第二份是农业补偿,三井承诺赔偿全部农业经济损失,并且负担土壤修复的全部费用,土壤修复期间如耽误耕作期,全部经济损失亦由三井公司负责赔偿。

  身为大财阀企业的三井公司,虽然在执政党中有广泛关系,但迫于社会压力,还是不得不接受了严格的赔偿条款。它们包括,支付给患者1000万日元的一次性赔偿金,并负责患者此后的生活和医疗费用:全部治疗费、去医院的交通费,每月9万日元的生活开支,除此之外,受害者需要温泉疗养,这笔费用也要由三井矿业支付,每年9万日元。

  除了确定的受害者,待观察者的费用三井矿业也要相应支付,不过赔偿金略低于已确诊的患者。

  “虽然部分受害者当时还对结果稍有不满足”,高木动宽说,但我们已经很满意,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谈判结果,“这是第一次,居民团战胜了企业”。

  而松波淳一认为,谈判所取得的最大的胜利,也是迄今为止日本环保运动取得的最大胜利,是产生了一个由受害者监督企业的公害防止协定。按照这个条约,每年由受害者和专家组成的调查团都要对三井公司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并且,被害者团体只要有怀疑,随时可以委托专家对三井公司的生产状况进行调查,所有费用由三井负担。

  这个协定,也是谈判中最为艰巨的部分。松波淳一记得,“他们(三井)曾非常反对”。当时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作为当地行政主管单位的富山县站出来,提出一个“折衷的办法”,为了保护当地住民的权益,希望代表污染受害者去监督公司。    但是松波淳一指出,“因为之前富山县在痛痛病问题的解决上并没有做出什么成绩,律师团和受害者团体都非常担心当地政府偏袒三井公司”。最后,居民在监督三井公司运营保证书的签订中,把当地政府抛开,而是利用医生和科学家的力量,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

  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至少到现在,在环境受害者的监督下,神通川镉含量已经恢复到安全状态。

  国民意识转换

  松波淳一在结束痛痛病的官司之后,又加入了水俣病的律师辩护团。

  上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每年平均增长率超过10%,一直持续到1973年石油危机时代。其间农民纷纷外出务工,而全国各大城市沿岸兴起化工热,被称为四大公害的痛痛病、水俣病、第二水俣病、四日市病相继出现,并引发了后来全国性的环境保护运动。

  从地理位置上看,四大公害都发生在远离东京的地区,工业城市,水俣病距离东京最远,在熊本县水俣市,社会阶层从高到低依次可被划分为最有势力的氮气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氮气公司的业务外包公司、销售公司、农民、渔民,作为受害者的渔民处在社会的最边缘。

  和中国大多数环境污染事件相同,虽然工业城市经济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但受害者大多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松波淳一记得,四大公害之中,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问题,最初发生在新潟,在1967年4月,新潟水俣病的特别研究团体发表了“是昭和电工鹿濒工厂的废水引起了第二水俣病的结论”,同年6月,受害者提起诉讼,同年9月,四日市光化学污染患者提诉,第三年痛痛病患者提起诉讼,1969年熊本水俣病提起诉讼。

  当时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社都详细报道了被害者的惨痛经历,激起了受害地之外全国人民的反对公害运动,令执政党和在野党无法不正视。与此同时,患者之间、律师之间的交流也渐成共识:类似问题要用法律手段解决。

  作为关注日本公害事件的学者,梶雅范认为,从经济发展到注重环境的转折点,不是某个案件的审判结果,而应是全体国民的意识转换。

  而随着民众的觉醒,政府态度的转变也对事件解决起到了关键作用。1967年7月,日本政府在制定了公害对策基本法。1968年这一届日本国会随后被记入历史,称为“防公害国会”。

  环境省土壤环境课农用地污染对策组一位官员告诉南都记者,当年通过了公害基本法,把大气、水源、噪音、震动、地震、恶臭确立为公害,后来1970年“防公害国会”又增补了土壤污染这一条。同年,对应的《农耕地污染防治法》制定,对土地污染防止、对农用地和农作物作了规定。

  这位官员告诉记者,痛痛病审判恰好和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发生在同一个时期,公诉推动了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公害基本法的完善又促进了事件解决。

  公害基本法制定亦曾遭遇阻力,财团和由财团支持的政治家提出反对意见,抛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调和”的补充意见,意为虽然要环境保护,但也要重视经济发展,令公害对策基本法的效力减弱。

  之后,全国公害反对运动继续盛行,1970年12月,在执政党、在野党的支持下,“调和条款”削弱,多项公害规则和法规被制定。

  环境省:政府应提前介入

  自从1971年环境省成立,通过公民运动压力,日本朝野思想开始统一:与经济发展相比,阻断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无疑更为重要。

  日本环境省在接受南都采访时指出,在公害事件得以解决的过程中,受害者参与、律师参与、媒体报道都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媒体舆论监督首先对提高民众意识起到了很大作用,而政府都是在发生问题后才会着手解决。

  在公害基本法制定过程中,令痛痛病律师辩护团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出自当时厚生省公害科科长。这位科长说,科学证明和地方政府决策是两回事情。政府如果发现可能引起公害的污染事件,即使不能完全确定,也要及时介入并且制止。

  记者采访期间,日本环境保健部负责痛痛病和水俣病一位受访官员对这种意见曾表示赞同,他说,“比如痛痛病,到底是不是完全因为镉,有没有其他因素致病,现在也不敢说百分之百了解。但如果能确定这种关联程度是八九成,政府就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及时阻止社会公害事件出现”。

  日本恰巧在1970年第一次举办世博会之后,开始从重视经济增长转变为重视环境保护。而中国现在可能也面临和日本当年相似的问题。这位官员在几个月前去过中国参观过上海世博会,他感觉中国现在的发展速度甚至要超过当年的日本。令他较为担忧的是,中国的发展速度太快,环境污染问题会不会同样出现。

  回顾公害历史,谈及日本经验,这位官员向来自中国的记者表明了他的看法:发生问题的责任在企业,而受害者和企业的个别谈判往往效率都很差,社会成本很高,最终都需要政府介入。政府应该提前用立法的方式进行引导,最终让受害者和企业通过法律方式解决。

  有史可鉴的是,上个世纪,发生在日本熊本县水俣市的甲基汞污染事件,正是因为当地政府出面不够及时,才拖延数十年,影响数万人,最终酿成这个岛国最大的工业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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