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交界的时节,北京接连遭遇雾霾天,官方公布的空气质量信息却显示为“轻度污染”,这和市民的实际感受存在差异,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差异?数据显示,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每年出现灰霾污染的天数达100天以上,个别城市甚至超过200,谁是造成灰霾污染的元凶?这种种疑问的背后,都指向了同一个词:PM2.5。本期绿镜将揭开PM2.5的神秘面纱。[新浪环保 微博]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宋伟民教授的研究团队,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科研人员在上海市区采集了PM2.5,将这些大气细颗粒物滴注到实验鼠的气管。实验鼠本身就患有高血压,实验得到的结果是,与滴注生理盐水的对照组相比,实验鼠血压和心率明显升高,心电图结果也有异常。更多的生化指标显示,细颗粒物染毒组的实验鼠,心血管系统受到了损伤。科学实验描述的或许是极端状态,我们没有被滴注高浓度的PM2.5,但是,越来越频繁的雾霾天气中,一个人日积月累地吸进细颗粒,很可能在某一天就会引发或者加重疾病。这已经不再是个推测,各种流行病学调查数据证实,我们跟实验室里的大鼠一样,因糟糕的空气而很受伤。[详细]

问题1:PM2.5是什么

PM2.5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 ”之一
PM2.5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 ”之一

PM2.5是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近些天来,京沪以及其它多个城市弥漫“灰黄色”、“灰蒙蒙”甚至“一股硫黄味”的所谓“大雾”,真凶正是存在于雾中的“霾”。其中,PM2.5是“灰霾”的元凶。虽然PM2.5只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组分,但它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PM2.5粒径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 、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更大。

问题2:PM2.5对人体有多大伤害?

细颗粒物在呼吸道中兴风作浪
细颗粒物在呼吸道中兴风作浪

研究显示,2.5微米以下的颗粒物,75%在肺泡内沉积。我们可以想象,眼睛里进了沙子,眼睛会发炎。呼吸系统的深处,也是一个敏感的环境,细颗粒物作为异物长期停留在呼吸系统内,同样会让呼吸系统发炎。除了自己“干坏事”,细颗粒物还像一辆辆可以自由进入呼吸系统的小车,其他致病的物质如细菌、病毒,搭着“顺风车”,来到呼吸系统的深处,造成感染。比如致癌物多环芳烃的有机物通过吸附在细微颗粒物上,进入我们的体内。也就是说,空气中细颗粒物越多,我们接触致癌物——多环芳烃的机会就越多。

问题3:谁“制造”了PM2.5 更多>>

化石燃料燃烧是细颗粒物的主要来源
化石燃料燃烧是细颗粒物的主要来源

PM2.5产生的主要来源,是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一般而言,PM2.5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如机动车尾气、燃煤)、挥发性有机物等。可查资料显示,煤炭燃烧排放的烟尘中有许多无法去除的超细颗粒是无法去除的超细颗粒,是PM2.5细颗粒的主要来源。而煤炭燃烧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与空气中其他污染物进行复杂的大气化学反应,形成硫酸盐、硝酸盐二次颗粒,由气体污染物转化成固体污染物,成为PM2.5升高的最主要原因。

小常识

  • 可吸入颗粒物
  • 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悬浮颗粒物是人们较为熟悉的两种大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又称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也称为PM100,即直径小于和等于100微米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在环境空气中持续的时间很长,对人体健康和大气能见度影响都很大。
  • 空气污染指数
  • 空气污染指数是评估空气质量状况的一组数字,关注的是吸入受到污染的空气以后几小时或几天内人体健康可能受到的影响。根据1996年制订的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我国监控的污染物包括如下几种:可吸入颗粒物(PM10)、总悬浮微粒、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指数划分七档,对应于空气质量的七个级别,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
  • 一般来说,人为污染,如飞机、船舶、化工企业、发电厂等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均以细颗粒物为主,虽然看不见,却严重影响着人体感受。而外地沙尘输送所带来的污染物则以粗颗粒物居多。近年来,全国各地越来越重视治理污染,特别是对建设工地扬尘、城市粉尘等粗颗粒物治理,改善明显。相对来说,PM2.5细小颗粒物改善不多,也未被列入空气质量监测标准,以致形成质量预报与公众感觉的差异。从这点看,PM10已难以真正反映城市空气质量了。

作为雾霾天的重要衡量指标,PM2.5在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国都已纳入国家空气质量的强制性限制标准,我国则仍采用PM10的监测标准。也就说,北京告知市民的“轻度污染”,其实是低标准下得到的监测结果,这当然和大家的实际感受很不一样。这样的监测结果,对公众来说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详细]

七成市民感觉空气质量较差

  • 据北京市环保局10月31日公布的数据,10月北京市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为19天,比去年同期减少6天。减少的天数虽然不多,但是公众的身体感受却大不相同,尤其是在这种雾霾天气中,很多人感觉到嗓子和肺部不舒服。这让很多人质疑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调查显示,69.8%的人感觉环保部门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自己的直观感受“不相符”。大家都感到污染很严重了,有关部门却说轻度污染,怎能不让人质疑?准确的数据才能指导大家采取更好的防护措施。[详细]

五成市民认为空气质量监测和治理标准滞后

  • 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从1996年开始实施的,如今人们的环境意识和要求、污染物的数量和类型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标准已经远远滞后于现实。《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已于11月1日起在我国实施,这是国家首次对细颗粒物PM2.5的测定进行规范。但在环保部近期进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对于PM2.5仅设立了参考限值。[详细]

新闻背景

PM2.5将纳入空气质量监测标准

由灰霾袭城而引发公众关注的空气污染颗粒物PM2.5,终于被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1月16日起,正在进行第四次修订的我国首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意见稿提出,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等。这是我国首次将PM2.5纳入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

新版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可缩小感官感受与指数的背离感
新版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可缩小感官感受与指数的背离感

PM2.5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已经被科学证实,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依据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我国部分区域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不完全一致,“将PM2.5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既是以人为本,保护人体健康的需要,也是解决灰霾等环境管理需要,还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标准修订稿增加PM2.5项目为基本监控项目,同时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出发点就是针对当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业内专家表示,新标准虽然只是先暂时借用了国际标准,但其最大的意义在于,让公众更加了解颗粒物的危害,都可以积极参与到污染减排中来。

空气污染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伴生物。中国正在经历的阶段,许多发达国家在不同程度上也曾经历过,一些造成严重公共健康影响的大气污染事件,甚至成为世界环保史上引以为戒的案例,如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等。不过,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实践表明,环境信息公开可以成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以及提高监测信息的透明度,既可以提高全社会对大气污染问题的关注,从而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可以尽可能避免或降低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公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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