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治理行人闯红灯处罚“前三名”

据《法制日报》报道,从10月23日起,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在路口内随意穿行、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形,将被依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缴罚款者,交警将采取多种手段,百分之百进行深入教育。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武瑞琪向记者表示,当前,在市区一些路口,特别是商超云集的大路口,行人闯红灯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市区路口的信号灯转换周期一般在一分钟左右,在这一分钟里,一旦出现闯红灯的行人,该路口可能至少有两辆汽车通行受阻。

武瑞琪表示,此次活动中,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要处罚前三名;在小路口,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落网”的 交通违法行人,愿意接受罚款的,可以当场放行,但对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困难者,无法缴纳罚款的,警方准备了三项措施:第一,拒缴罚款者可以在本人自愿 的基础上,现场担任一到两个小时的交通志愿者;第二,既不能缴纳罚款,又不愿做交通志愿者的,警方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到场对其配合教 育;第三,对上述条件全部拒绝且拒绝透露身份的交通违法者,民警将及时将其移交至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教育和处理。[详细]

只罚“前三名”于法无据

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只要闯了红灯就是违反了交通法规,这是基本事实。倘若只处罚前三名,这显然有悖“违法必究”原则。

养老院不养老反而虐老,类似的事件屡有发生,两个月前,媒体报道,哈尔滨市南岗区仪兴阳光老年公寓一女护工,将被护理老人殴打致伤。一度引起广泛关注的是长春某养老院:竟用刷锅水泡馒头喂不能自理的老人;小便频繁的老人下体竟被套上塑料袋;脑血栓老人被布绳拴在床头……

不错,行人群体性闯红灯的根子在于从众心理,更深层次则是因为当事人觉得自己只是众多违法者之一,法不责众,自己不太可能遭到处罚。现实执法中无法做到“违者必究”的短板困境,导致原本只是有些侥幸的心理,久而久之成长为具有适用“价值”的马路“哲学”。石家庄此举虽然从数量上大大压缩了处罚范围,降低了处罚难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会面临对“前三名”难以认定的瓶颈。

再者,对大路口行人的群体性闯红灯只罚前三名,而对小路口闯红灯的行人则一个不漏地全予处罚,仅在一座城市,法律便 出现如此悬殊的泾渭之别。就算这样的差别化处罚措施确实得到落实,但这种选择性处罚,不可能真正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严肃性。如果法律的尊严无法得到 “质”的提升,那么一旦活动结束,行人群体性闯红灯现象很难说不会反复。[详细]

只罚“前三名”拦不住违法的大多数

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只要闯了红灯就是违反了交通法规,这是基本事实。倘若只处罚前三名,这显然有悖“违法必究”原则。

不错,行人群体性闯红灯的根子在于从众心理,更深层次则是因为当事人觉得自己只是众多违法者之一,法不责众,自己不太可能遭到处罚。现实执法中无法做到“违者必究”的短板困境,导致原本只是有些侥幸的心理,久而久之成长为具有适用“价值”的马路“哲学”。石家庄此举虽然从数量上大大压缩了处罚范围,降低了处罚难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会面临对“前三名”难以认定的瓶颈。

再者,对大路口行人的群体性闯红灯只罚前三名,而对小路口闯红灯的行人则一个不漏地全予处罚,仅在一座城市,法律便 出现如此悬殊的泾渭之别。就算这样的差别化处罚措施确实得到落实,但这种选择性处罚,不可能真正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严肃性。如果法律的尊严无法得到 “质”的提升,那么一旦活动结束,行人群体性闯红灯现象很难说不会反复。[详细]

别让“法不责众”成为理所当然的规则,是否追责只能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当事人是否违法。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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