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公共管理服务还不能满足人们的期待和愿望——这是温家宝总理3月19日在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指出的问题。这样的现实基于一个大的社会背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和利益格局深刻变革,人们的社会心理、行为方式和利益诉求明显改变,对生活有了更高期待,对获得公平的机会、实现全面发展有了更迫切的愿望。
    温家宝坦言,当前民政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以养老问题为例,根据媒体报道,截至2009年底,中国1.67亿老年人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中国目前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
    按国际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50张测算,中国老年人共需养老床位800万张,而目前仅有266.2万张;按老年人口与护理人员配备比例3:1测算,共需要养老护理员1000万人,而目前中国养老机构的员工只有22万人,其中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2万多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低,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还不能有效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 [详细]

    包括慈善在内的养老、救助等公共服务是需要资金的,而募集资金是有门槛的,这道门槛拦住了众多社会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脚步。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我国非公募基金会无权向公众募捐。且“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按照条例规定,似乎只要有40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成立公募基金会,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虽然民间组织和个人设立公募基金会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实际上获得批准的只是个案,公募资质的基金会大多具有官方背景。[详细]
     有专家认为,只允许具有官方背景的公益组织公开募集资金,这本身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官办组织掌握着丰富的社会资源,但工作效率相对较低。如果有人想捐款,捐到公募组织中可以免税,捐到非公募组织则需要缴纳很高的税金,这就使得将近90%的资金流向了公募组织,这对公益社会的发展是一种制约。”[详细]

资质门槛的存在,导致了民间机构只能通过打“擦边球”开展公益、慈善等活动。民间机构合法开展活动的一条变通方法就是“挂靠”民政部门或中国红十字会这种半官方性质的机构,以“合作”的方式运营。
    2008年10月,李连杰发起的非公募性质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注册成立。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壹基金是在中国红十字会、上海市民政局等多方主管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下注册成立的。
    “壹基金只是红十字会下的一个计划,不是一个法人实体。它没有权利去招募人员。”壹基金计划执行主席周惟彦曾经这样解释“上海壹基金”成立的原因:“需要一个实体机构去招募人员,并执行壹基金计划的项目。”
    民间机构要成为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最大问题是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很多部门不愿承担这个责任和风险。因为主管部门会顾忌到它的“民间性”,怕出现政治上的风险,也怕万一出现贪污腐败,容易激起公愤。
    还有一种办法,是在法律支持的其他地区建立基金会。比如成龙,他对于慈善的热衷并不亚于李连杰;他的基金会虽然名为“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但善款邮寄地址却在香港。 [详细]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总理这一表态给了社会组织一个非常好的功能定位,过去社会组织被掺入了政治等其他元素,好像一说就会和政府找麻烦,就会破坏稳定。其实社会组织是极为重要的社会组成,可以承担公共服务的功能。
    从全世界来看,如果政府把大量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就会非常快地成长起来,注册门槛就可以打开,注册会更容易;另外社会组织需要资金运营的支持。现在还不成为一个职业,养家糊口都很困难,如果是政府公共服务转到社会组织来,社会组织就能得到政府资助,真正成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社会组织的服务质量也会随之大幅度提高。公益服务的行业将成为一个很大的就业平台。在发达国家,慈善类的公共服务组织占整个就业人口的10%,中国的就业人口有七八亿,这样算来这个行业的就业人口就有七八千万,空间相当大。
    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以及公共服务,交给社会来承担,不应仅仅理解为政府管理社会的一种新手段或方式,根本方向应该是加强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就是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让社会空间充分生长,社会活力充分迸发,社会积极健康力量充分发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