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纪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发展理念。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前者是指导我国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文件,后者是统筹生态文明领域各项改革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在这两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文件的指导下,结合实际需要,中央深改组和中央有关机构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改革文件,以现实问题为改革导向,并以得力手段推进措施落地,新气象由此而生。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以建章立制、试点试验、示范引领、逐级部署、评价考核、奖励追责等方式予以推进,打击了少数企业和地方政府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不良现象,维护了环境保护评价考核和追责的严肃性,老百姓期待的“天蓝、地绿、水清”有了系统推进的制度保障。
这些改革措施对于产业结构调整、空间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形成、违法行为纠正,特别是促进“三去一降一补”和区域资源的统筹和优化,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总体得到遏制,一些地方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一些地区的雾霾等季节性污染虽然突出,但是平均浓度较上几个年度总体有所下降。
尤其令人振奋的是,浙江丽水、衢州、金华等东部沿海城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改革的时代大潮中,坚持了一张蓝图干到底、一代接着一代干、成功不必在我但成功离不开我、要有绿色发展的坚守和定力等理念,走出了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生态富民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探索出了全域统筹、生态引领、城乡一体、特色发展的生态文明发展方法,并立足于一县(区)一乡(镇)一村至少发展一个优势产业,通过信息化和标准化抢占国内外竞争的制高点,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把绿水青山真真切切地变成了金山银山。环境保护和产业升级、结构优化有了经济效益,就有了全面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自信。
今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督察特别是结果反馈不留情面,直面问题,让人红脸、出汗,对于提升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通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地方环境保护督察,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于近期不能解决的问题,建立了整改的长效方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扎实推进是生态文明改革和建设成就的一个缩影。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措施只有落地并得到地方的积极响应,才能充分发挥预期的作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很多共性问题出现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3年左右的时间,而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解决难度很大,这说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措施的推进,需要更深入的改革和更有力度的推行措施。
总的来看,2016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其推动,通过动真格,见了实效,体制机制和法制在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的红利得以释放,国家和社会获得了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空间和资源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旺盛生机和光明前景,更加坚定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持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的决心与信心。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周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