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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建筑企业必须给农民工上医疗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05:30 竞报

  本报记者高鸽报道 建筑企业必须依法给农民工上医疗和工伤保险,否则将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本月将全面落实《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农民工可先上两险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说,在北京市现行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为来京务工人员先行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其他三个保险可以先放一放。这是考虑到进京务工人员的流动性。

  根据近几年工伤认定的数据统计,进京务工人员因工负伤和死亡的人数有9600多人,占全市工伤总人数的20%多。

  保险费用无须农民工承担

  建筑企业给农民工上的两种保险,工伤保险费一个月约为14元,医疗保险费为28元。这两种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交费。

  享受待遇等同北京城镇职工

  《通知》规定,发生工伤后,1至4级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既允许按月领取,也可以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

  医疗保险方面,有保当期、报大病的特点。王副局长解释说,来京务工人员,很少会在北京养老终生,流动性非常大,所以医疗保险只负责农民工在京期间且是住院的费用,区别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是,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不上保险最高可罚万元

  王德修副局长表示,今年,劳动保障部门与建委将采取地毯式检查,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王副局长强调,“现在有些施工单位,为了逃避为农民工上保险,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农民工出现事故,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工伤,则这笔费用由企业自己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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