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折:只要投保就享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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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1: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0月29日讯我省近日发文明确规定,各保险公司今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车险业务,其保费优惠不得低于七折。但记者采访发现,在竞争压力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不少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无论客户信誉如何、出险记录好坏等都能享受到七折的最低折扣,这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相悖。 今天,记者走访了省城的几家保险公司。在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记者以投保人的身
同样的情况在一些较大的保险公司也存在。在一家公司,记者询问销售人员如果去年在别的保险公司办理的商业险,出了很多事故,能打几折?销售人员回答称,如果车完好的话差不多在七五折。记者询问工作人员,不能给七折是因为有事故记录的原因吗?销售人员回答称,主要是因为去年在别的公司办理的保险,如果也是在本公司的话,就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 保监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 各保险公司一律执行“七折”,除了各公司竞争的需要外,其实还另有隐情。据省内一位保险专家介绍,保险公司目前跟交管等部门的协调不太到位,现在交管部门还不能提供车辆的违章、事故情况的信息。所以,各保险公司也无法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记 者 杨 珂 实习生 葛珊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