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惩小广告最高可罚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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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1:5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10月31日,《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将进行一审,企业乱发小广告可能受到最高50万元的处罚。 据此前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征集民意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正案(草案)》上的新规规定:“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擅自利用或者组织张贴、涂写、刻画、喷涂、散发标语、宣传品和广告进行宣传的,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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