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年人无奈“走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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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1: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0月29日讯一些老年人在老伴去世后想再找一个老伴互相照顾度过余生,但由于财产分割等原因,大多数老人的儿女不同意老人再婚,无奈之下,不少老人只好不办理结婚登记,“走婚”在一起搭伴过日子。 在某事业单位离休的刘大爷今年70多岁,自己有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每月4000多元的退休金。老伴去世后,儿女不在身边,刘大爷就想再找个伴,互相有个照应,共度余生。
张大爷却是自动选择了“走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张大爷与林女士走到了一块,虽然双方儿女都不反对,但是两人也一直没有办结婚手续。两个人平时生活在一起,但经济上都分开算,过得也挺舒心。张大爷说,这样生活清静,也避免了以后的麻烦。逢年过节的,两人就跟各自的儿女一块团聚,也没什么不好的。 据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情况在省城的老年群体中不在少数。“走婚”,如今成了省城一些中老年人非婚同居的代名词。要老伴还是要孩子,成了许多独身老人的困惑,使得他们在选择自己新生活的时候,充满犹豫和无奈。 济南市老龄委办公室的于主任告诉记者,老人操劳了一生,子女应该宽容一些,给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多考虑他们的幸福和权利。而老人也不妨打破陈旧的观念,在婚前做个财产公证或者双方签订个协议,证明再婚不影响双方子女对财产的继承,那么老人和子女就没有了后顾之忧。有社会学家认为,选择非婚同居是老人们在现实矛盾与自身需求中作出的一个妥协,在法律上是缺乏保障的。 记者 沈聪 吴华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