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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人欠钱不还却没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1: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汶上10月29日讯把欠款人告上法庭,又拿不出欠条,仅凭自己亲戚作证人,汶上一男子起诉他人索要欠款15000元,经法院两次审理,均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汶上的马某与周某一直有经济往来,两人的买卖多数情况下是货款两清,偶尔不能及时结清货款,事隔几天也会清账。今年3月份,马某找到周某说:“我这几天算了一下账,
发现你还欠我15000元钱,你准备什么时候还我?”周某开始以为马某在开玩笑,可当他看到马某准备好了证人、律师及一些证明材料,才知道马某是真向他要钱来了。马某说周某是分几次向他借的钱,周某提出看看欠条,马某说没有欠条,但有证人可以证明,周某表示如果没有欠条就不欠任何人的钱,双方不欢而散。后来,马某将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周某立即归还欠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不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周某欠其15000元钱,而证人均与马某有亲戚关系,其证言对马某有利,又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欠款的证据不足,遂判决驳回了原告马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马某不服,向济宁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证人只是证明听马某说起周某欠其15000元,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事实,马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马某上诉,维持原判。


记 者 王秀华  通讯员 苏 斌 毕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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