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核心景区不得建宾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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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5:18 京华时报 | |||||||||
据《法制日报》报道 日前,安徽省人大通过的《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规定,申报森林公园,必须尊重林农的意愿,不得强行将集体或个人承包的林地划为森林公园,核心景区不得建设宾馆。 该条例规定,在主要景点和核心景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禁止在森林公园内新建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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