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深圳男子名中带“勇”遭拒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5:18 京华时报

  据《深圳商报》报道只因姓名中有“勇”字,彭某两次到深圳市某长途汽车客运公司应聘都被拒绝。彭某以自己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该公司和该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的职员范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向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10万元。近日,深圳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彭某的诉讼请求。

  彭某是一名资深司机,去年11月和今年7月,他两次到深圳市某长途汽车客运公司应
聘司机,均被拒绝,招聘单位认为他的名字中带“勇”字,不吉利。

  该公司一司机说,公司曾经有名字带“勇”或“雄”的司机出过恶性车祸。而且公司所出车祸中,名字带有“勇”或“雄”字的司机占很大比例。

记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