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名中带“勇”遭拒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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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5:18 京华时报 | |||||||||
据《深圳商报》报道只因姓名中有“勇”字,彭某两次到深圳市某长途汽车客运公司应聘都被拒绝。彭某以自己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该公司和该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的职员范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向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10万元。近日,深圳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彭某的诉讼请求。 彭某是一名资深司机,去年11月和今年7月,他两次到深圳市某长途汽车客运公司应
该公司一司机说,公司曾经有名字带“勇”或“雄”的司机出过恶性车祸。而且公司所出车祸中,名字带有“勇”或“雄”字的司机占很大比例。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