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取缔小土造纸174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17 中国环境报 | |||||||||
曹小佳 本报讯四川省环保局近日通报,为确保下游贵州省赤水市群众饮用水安全,四川省坚决取缔了两省交界处大同河流域的小土造纸厂174家。 近年来,地处四川省叙永县、合江县和贵州省赤水市交界处的大同河流域,有100多
合江县下发取缔小土纸厂的通知,由乡镇牵头,环保、经贸、工商、督办、法制部门联合办案,并对小土纸厂实行断电、断水、撤除生产设备等措施,从根本上取缔了小土纸厂。叙永县建立取缔土纸生产企业长效机制,把关闭小土纸厂的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作为第二责任人,经发办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环保、工商、经济、商务等部门的责任,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防止小土纸厂死灰复燃。 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取缔行动彻底、迅速,四川省环保局最近责成局工业处、环境监察总队组成联合执法调查组,对174家关闭的小土纸厂进行现场逐一检查,同时对沿河企业进行了排查,还组织原生产业主进行环保法规宣传,要求当地政府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和政策,确保大同河流域水质安全。现在,大同河水各项指标均已达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