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突发环境事件要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晶)遇到突发的危险化学品、毒气泄漏或是水源污染这样紧急的环境污染事件,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判断、消除危险,保证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记者10月29日获悉:刚刚颁布实施的《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公众享有对事件的知情权;如有必要,有关部门还要组织群众做好安全疏散和撤离。

  突发环境事件分三类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分为3大类。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污染事件等。

  ★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是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

  ★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弃物辐射污染事件。

  四种颜色代表啥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受损害程度等,突发环境事件又分为4级。即Ⅰ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Ⅱ级:重大环境事件;Ⅲ级:较大环境事件;Ⅳ级:一般环境事件。

  与之对应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也分为四级,预警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为了保证市民有充分的环境知情权,《预案》规定,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要发布预警公告。其中,蓝色预警由县级政府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橙色预警由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发布。

  发布预警后该咋办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李刚告诉记者,遇到突发的危险化学品、氯气毒气等泄漏或是水源污染这样紧急的环境污染事件,环保局会在第一时间派监测人员奔赴现场,判断出危险品的种类。然后相关部门协同作战消除危险,这将是今后沈阳市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必须的程序。

  为了保证出现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做出处理,沈阳市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的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公安、环保、交通、气象、卫生等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应急监测及核辐射应急处置等机构一应俱全。

  发布警告后,相关部门要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也要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必要时,还要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采取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等保护措施。

  《预案》还要求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临阵脱逃受处分

  另外,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区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进行现场调查。

  负责确认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环境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和省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

  对于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中存在,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不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