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定 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高校应全部接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21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10月29日电(记者岳德亮)残疾学生应有平等享受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的机会。针对目前高校招生政策中仍存在一些诸如“身体健康”等“限制”残疾考生的条件,浙江省政府出台规定指出,凡是达到高校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高校应该全部接收。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