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10月30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曹李) 江西省湖口县纪委积极主动地介入农业项目资金在申报、使用、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有力提高了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专家论证,把好项目资金申报关。对拟立项的农业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由县纪委、财政局、农业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提高农业立项的科学性。二是落实廉
政责任,把好项目资金使用关。项目涉及单位法人必须签订廉政责任状,明确责任,界定警戒线。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财政局、计划局等部门,对拨付的农业项目资金及运转情况,资金是否全部用在项目工程上,进行不定期检查,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三是加强审计监督,把好项目资金验收关。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审计、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纠正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问题,保证农业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把好纪律检查关。根据责任状和审计结果,对在项目资金管理、拨付、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按照责任划分,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对资金管理的不力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的职能部门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五是实行资金公示制,把好群众监督关。农业项目完工后,及时将项目资金的规模、用途、使用方向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对项目受益区农户进行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项目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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