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送现金、银行卡被判三年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汤洋)高某既是村主任,又是肉禽加工公司和建筑安装公司的法人代表。因当时的区委书记多次给予其帮助,高某多次向区委书记行贿。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高某一审被认定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村主任为公司谋利多次行贿
47岁的高某曾是抚顺市东洲区某村村主任、抚顺某肉禽加工公司法定代表人、抚顺某建筑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8年6月,高某在担任肉禽加工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通过抚顺市东洲区区委原书记徐某,向胜利管委会违规借款1000万元,事后无法还款,动用动迁补充协议冲账。
2008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集体性质耕地不允许建设厂房,高某经营的厂房用地系集体性质耕地,不符合土地局关于厂房建设用地性质的相关规定。为此抚顺市东洲区土地局向肉禽加工公司作出11573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高某找到徐某疏通,事后并未按照规定缴纳罚款,并通过徐某的帮助,将自己75亩集体性质耕地转变为国有性质工业用地。高某为感谢,给徐某一张存有50万元的银行卡。
2009年年初,高某又一次向徐某提出希望能在土地性质转变一事上得到帮助,同时将一张存有50万元的他人名下的银行卡交给徐某。
2008年至2013年期间,高某经营的建筑安装公司在没有相关建筑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让徐某帮忙给自己的公司揽项目工程,给徐某数次现金,为了感谢徐某在借款一事中的帮助,以及想让徐某帮忙承揽相关工程,高某借过春节等机会先后数次给徐某好处费共计31万元。
2012年初,高某为感谢徐某帮助肉禽加工公司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使用徐某提供的岳母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存入现金200万元交给徐某。
2014年7月,高某涉嫌犯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村主任一审被判缓刑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高某作为单位肉禽加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使其公司获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犯行贿罪罪名不当,依法予以纠正。
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是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高某居住地社区同意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综合高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的危险性等因素,可考虑对高某依法适用缓刑。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高某一审被认定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单位行贿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房产公司送钱送房送装修仨负责人获刑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汤洋)房产开发公司为了感谢区委书记的帮助,给其送钱送物,为其买房并出资装修。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房产开发公司和三名负责人因单位行贿被处罚金,分别获刑。
房产公司送钱送物 给房还出资装修
刘某46岁,曾任抚顺某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抚顺市政协委员;陈某58岁,曾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48岁,曾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抚顺某房产开发公司在抚顺市东洲区区委原书记徐某的帮助下,取得万新三角地块的开发权,并取得通过危旧房改造方式享受棚户区改造安置政策的优惠。事后,刘某送给徐某3万美元,又于2010年送给徐某价值18000元翡翠手镯一个。这些款项,由刘某在公司借款,并以差旅费等名义冲账。
2010年9月份,房产公司为感谢徐某帮助取得某地块开发权,刘某、宋某决定,由公司出资89万元为徐某的女儿购买了新抚区一处房产,并进行装修。根据鉴定,该房装修价值为67265元。
2012年,房产公司出资为徐某的联排别墅进行装修,花费70万元。这些购房及装修,刘某、宋某已告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陈某表示知情。
2014年8月,宋某、陈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刘某涉嫌行贿和单位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一审认定单位行贿 单位被处罚金负责人获刑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抚顺某房产开发公司在抚顺市东洲区区委原书记徐某的帮助下,获取了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而后给予徐某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房产开发公司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刘某、宋某、陈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单位行贿罪的刑事责任。
辩护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单位行贿犯罪具有隐蔽性,符合单位行贿犯罪客观行为表现。刘某给予徐某财物谋取的是抚顺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正当利益,该公司诉讼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陈某认可该款的真实用途是向徐某行贿。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犯行贿罪罪名不当,依法予以纠正。
刘某、陈某、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陈某、刘某、宋某居住地社区同意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综合陈某、刘某、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的危险性等因素,可考虑对陈某、刘某、宋某依法适用缓刑。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抚顺某房产开发公司一审被认定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刘某等三人均被认定犯单位行贿罪,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陈某和宋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原标题:两桩行贿指向抚顺一区委原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