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2月17日报道 外媒称,日前,中国公安部发布消息,《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由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内容就是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据德国之声电台网站2月16日报道,暂住证制度在中国实行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限制外来人口落户的一个主要手段。持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口没有本地户口,就不能购买价格相对优惠的经济适用房,买车也不能直接参加“摇号”,子女上学受到限制,连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护照等手续都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造成了诸多生活上的不便和权利上的不平等。
如今暂住证即将成为过去,那是否意味着所有原先持有暂住证的外来移民都能立刻取得户口呢?根据2014年中国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未来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目前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经相继实行“积分落户”制度。律师程海认为,这一举措比暂住证要好一点,因为它设置了积分制度,在居住一定年限之后可以转为正式户口。”
程海律师认为,一些大城市的地方政府,通过暂住证或者是居住证来限制外来移民的权利是不公平的。“一个到北京来生活工作的人,他首先是一个纳税人,他已经为北京创造了财政收入,应该平等地享受作为公民的权利”,他认为,依照法律,户口本身只是反映公民身份的信息,并不应该和任何利益挂钩。
报道援引2月15日搜狐专栏作者王石川的评论文章《取消暂住证的浪漫与现实》称,不应过度拔高取消暂住证的意义,毕竟取消了暂住证,还有居住证。文章写道:“权利不是画饼,也不能打折,按照中央部署,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并提高相应标准,这也说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有不短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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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暂住证将成为历史sl
【延伸阅读】外媒称中国取消暂住证属于“革命性的改变”
视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取消暂住证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图为北京市暂住证。(《京华时报》记者任峰涛 摄)
中新网2月16日电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对此,新加坡《联合早报》16日发表文章分析称,暂住证制度缺乏人性化,还增加了管理人员的负担。中国户籍改革的探索已提出多年,如何实施有效的户籍管理方法,一直是外界的关注点。在中国全面取消暂住证这一举措,属于“革命性的改变”。
文章摘编如下:
中国公安部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出多项涵盖多领域的改革措施。包括取消暂住证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等。随着中国城镇化的推进,现行的一些体制已不适应发展需要。公安部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等方面推进改革很有必要,部分举措致力于提高执法能力与公信力,也是中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经之路。
在外界关注的户籍管理制度上,《意见》提出,公安部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所谓《暂住证》,就是外来人员在城市里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相比之下,居住证虽然也是针对外来人口的非户籍人士,但居住证附加更多的福利政策:它可以让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待遇。
此外,改革方案也对完善中国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人权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中国近年多起冤假错案被曝光,外界关于加强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呼声不断,相关制度的强化与健全,这次被列入公安部的改革计划中。
方案中指出,公安部将完善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建立主办侦查员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
具体到司法侦查工作,方案提出,将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
此外,这一改革方案也提出,将保障中国警察的福利待遇。指出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警察实行分类管理,落实警察生活待遇的“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建立符合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关于此次公安部的大动作改革,北京《法制晚报》引述公安部负责人的话称,此次改革几乎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与过往的改革相比,公安部此次改革既是全面系统的改革,也是综合配套的改革。另外,改革也聚焦问题、触及根本,对一些多年积累下来的制约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深层次、老大难问题进行了破题,“当中许多改革措施是要跟自己较劲,有的措施甚至是对自己开刀”。
这名负责人也坦言,相关改革由问题倒逼催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动态化、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变化,中国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出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包括思想理念上的滞后、能力素质上的差距、体制机制上的制约、警务保障上的不足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公安部改革举措的出台很有必要。这些改革不仅和中国建立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保障制度息息相关,也和城镇化背景下的社会治理创新相关联。
汪玉凯说,在中国的司法腐败中,不少问题与侦查有很大关系。侦查环节一旦不能严格把关,就极可能埋下祸根,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极大程度影响司法的公正性。而如果司法腐败存在很大问题,就难以谈及建设法治国家。
他也指出,警察虽然归属于公务员队伍,但实际工作和一般公务员有差别。公安部的改革举措中提出要保证这部分人群的待遇,是适应国家机制、培养警察队伍的必要措施。他说,“必须看到,每年都有不少警察在执行工作中牺牲与受伤。”
广州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雪受访时也指出,公安部的改革举措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益推进。她特别指出其中的“取消暂住证”这一点,指出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存在很多问题,而暂住证制度更是“没有道理的管理方式”,不仅限制公民权利,缺乏人性化,还增加了管理人员的负担。
她说,中国户籍改革的探索已提出多年,如何实施有效的户籍管理方法,一直是外界的关注点。在中国全面取消暂住证这一举措,属于“革命性的改变”。(曾实)
(2015-02-16 11:40:12)
【延伸阅读】港媒:废暂住证 居住证制度有助消除地域歧视
视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取消暂住证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中新网2月16日电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香港《文汇报》16日文章分析,本次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专家指,居住证制度有助消除地域歧视,是公民自由居住权利的体现。
本次框架意见和改革方案制定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目标,七个方面主要任务以及100多项改革措施。据报道,方案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
文章说,目前内地已有多地废除暂住证,推行居住证制度,废除暂住证实行居住证渐成趋势。具体到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本次改革方案明确,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改革内地往来港澳边检查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宏斌指出,居住证制度是公民自由居住权利的体现,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能够和常住居民一样,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非常重要的权利。他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地域上的歧视,有助于公民的自由流动,有利于实现公民人身权利的平等。
(2015-02-16 11:33:20)
【延伸阅读】中国取消暂住证制度 评论称落实福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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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2月16日消息: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意见中明确,我国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赞成
实打实民生大礼包
城市所能提供的资源是有限的,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蛋糕是道现实问题。
对此,公安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居住证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方面,与居住年限挂钩是相对公平的次优选择,在一座城市居住年限越长,对城市的贡献越大,就应当享受更优厚的公共福利。同时,“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界定,给渴望市民待遇的外来务工人员吃了颗定心丸。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了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这意味着居住证不再只是看起来很美,而是实打实的民生大礼包。
张枫逸
提醒
落实福利更重要
现在各地居住证入户都是有条件的,简言之,就是你有料城市才肯收留你。如此一来,外来人口中的中低收入群体往往成了“二等公民”。特别是特大城市的流动人员,不仅数量庞大,而且“移民倾向”日趋明显。这些所谓的“二等公民”,他们在各个领域为城市作贡献,期待享受公平公正的福利待遇,在入学、就业等方面能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暂住”变“居住”,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不能光有一副外壳,没有实质性的福利内核。那样,势必让人对推行居住证另眼相看,甚至视之为“换汤不换药”的一场“户籍改革秀”。
人们看重的也是居住证之上的福利,倘若福利依然存在沟壑,外来者看到居住证与福利这对孪生兄弟闹别扭,叫他们如何积极主动去办理居住证?可见,就目前来看,落实福利政策比取消暂住证显得更重要。
黄春景
结论
是逗号不是句号
这既是对部分地方实行居住证制度探索的肯定,也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特别是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是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一大亮点。
与偏重治安功能的暂住证相比,居住证在解决外来工基本服务和权益保障上提供了有效平台。但是,居住证制度到底能给外来工带来多少红利呢?从一些地方居住证制度实施情况来看,居住证除了管理更加人性化,方便城市管理农民工以外,对农民工真正关心的就业、教育、住房、养老、公共服务等核心权利的规定相对粗糙、模糊。而且居住证的具体待遇由居住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规定,不确定因素颇多。因此,居住证到底好在哪里,有待观察。
叶祝颐
期待
促进公平不怕晚
虽然该改革意见仅仅是一个大而笼统的顶层设计,虽然公安部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省市地方也没有具体的改革措施,但作为一项能够促进社会进步的改革,它仍然能够寄托公众对于社会公平的新期待。因为,对于这样的能够破旧立新的改革,公众从来不怕晚点。
比暂住证“破旧”更重要的是居住证“立新”。迟到的正义,当然也是正义;但是,促进社会公平从来都没有终点可言,正如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社会更加公平都没有终点可言。
因此,对各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而言,我们更想看到一个个让人期待的居住证制度能够建立—废除暂住证制度并不难,难的是居住证制度是不是真正能够起到让社会更加公平、更加正义的作用。
王传涛
三 言 两 语
终于要取消暂住证了,早就该取消了。其实,有一个身份证就足够。
—李伯清
应该是暂住证改名吧,改叫居住证。—江美
想起几年前我在外地,想考驾照,前提是我需要办理暂住证,我拒绝了。对改变现状,也许我无能为力,可我可以选择不去接受!
—李晓
虽然距离同城同权还很远,但是我们国家的制度正在一步一步完善。我相信医疗制度也会逐渐完善的,病友们,我们要加油活着啊。新药会有的,治愈也会有的。
—孙米欧
求科普,暂住证和居住证究竟有何实质性不同,而不仅仅是名称的差异和规范?俺是外路人,拿过“暂住证”,现是“居住证”,感觉无甚差异。
—马亮
(2015-02-16 08:11:36)
【延伸阅读】“同命不同价”关键不在有无暂住证
有暂住证才能按城镇标准赔偿,只是保险公司的土政策,并不是法律的规定。然而,普遍的“同命不同价”现象却依然存在。
近日,据新华网报道,安徽省肥西县骆大爷在儿子生活的杭州遇车祸身亡,仅因老人未办理暂住证,保险理赔便按农村、城市而有区别,两个标准竟相差40余万元。
基于长期以来的中国二元社会机制,2004年,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标准根据死者的户籍性质不同,分别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两者之间的差距悬殊,于是引发了“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比如,2005年底重庆一起车祸中有3个孩子不幸丧生,两个城市户口的孩子各获20多万元赔偿,而农村户口的孩子只有9万元赔偿,不及前者的一半。当时就引爆了舆论对于户籍制度的强烈谴责。
之后,司法、立法机关也做出了“补救”。2006年,最高法公布了一份司法复函,明确:交通事故的死者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赔偿按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之后,不少地方的法院都规定:农村户口的受害者,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适用城镇赔偿标准。2010年《侵权责任法》也明确,同一起侵权案件中,只能适用一个标准,必须“就高不就低”。
杭州这起车祸中,骆大爷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杭州生活了2年,按理应该适用杭州城镇的赔偿标准。但目前的情况是,虽然骆大爷的儿子拿出房东证明、物业公司证明等证据来证明骆大爷生前在杭州居住满一年,但保险公司依然不认可,强制要求提供骆大爷的暂住证。显然有暂住证才能按城镇标准赔偿,只是保险公司的土政策,.如果骆先生在杭州当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应该会认定骆大爷可以适用杭州的城镇赔偿标准。
但现行的死亡赔偿标准,仍然是按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根据户籍性质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死亡赔偿标准,即使像骆大爷这样的进城者能“就高”适用城镇赔偿标准,普遍的“同命不同价”现象却依然存在。别说跨省,就是安徽本省内部也有30多万元的差距。
按“死亡赔偿金相当于生前收入的补偿”的法理,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城乡两套赔偿标准,无非是中国城乡差距悬殊的现实的反映,同时司法解释又强化了这种差距。所以,要杜绝“同命不同价”,关键还是解决中国地域发展差距、城乡二元结构的大问题;同时,在东部沿海城乡发展比较均衡的地区,司法机关要适时推出城乡统一赔偿标准的试点。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2014-10-16 08:11:04)
【延伸阅读】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黄明在户籍制度改革专题座谈会上强调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改革措施 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11月17日下午,公安部召开户籍制度改革专题座谈会,认真学习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各地公安机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情况,座谈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扎实推进相关措施意见。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意见》精神,按照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坚决把这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基础性改革抓紧抓好。
黄明指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发挥牵头组织和整体协调作用,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准确把握中央政策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现行户籍政策及相关领域配套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为研究制定相关改革措施打好基础。要在吃透中央精神、吃准本地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找准关键问题、提出解决路径、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户籍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与相关配套改革相衔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的跟踪评估、督查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黄明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做好户籍管理等基础工作,努力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要推进户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口登记制度、常态化检查督导制度和户籍管理责任制度,切实提高户籍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要推进户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抓紧建设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深入推进居民身份证换发和指纹信息登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全面、准确,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要推进户籍管理专业化建设,加强政策研究,不断提高户籍管理专业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户籍管理专业化队伍,更好地适应当前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2014-11-18 18:47:15)
【延伸阅读】英媒:中国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改善农民工权益
(2014-08-06 17:42:14)
(原标题:德媒关注中国取消暂住证制度:居住证要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