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南原市委书记方西屏一审获刑12年6个月 处罚金3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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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今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淮南市委原书记方西屏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方西屏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5万元。
汪再荣 解彪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郭娟娟
方西屏简历:
方西屏,男,汉族,1958年10月生,江苏南京人,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入党。
1976年2月――1978年9月 长丰县下塘公社下放知青;
1978年10月――1982年9月 安徽农学院农学专业学习;
1982年9月――1985年8月 定远县八一乡团委书记、乡长,七里塘乡党委书记;
1985年8月――1988年1月 定远县委办公室主任、定远县团委书记;
1988年1月――1989年7月 安徽省土地局地政地籍处地政科科长、副处长(正科级);
1989年7月――1991年10月 安徽省土地资源调查规划服务站站长(副处级);
1995年11月――1996年11月 安徽省土地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1996年11月――1998年4月 舒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8年4月――1998年6月 舒城县委书记、县长;
1998年6月――2000年3月 舒城县委书记;
2000年3月――2003年6月 六安市副市长;
2003年6月――2005年2月 六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5年2月――2006年2月 六安市委副书记;
2006年2月――2006年3月 池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年3月――2011年4月 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4月――2013年2月 安徽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年2月――2014年8月 淮南市委书记。 2014年8月 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淮南市委书记方西屏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