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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章奖章纪念章管理办法(试行)》7月1日起施行

《勋章奖章纪念章管理办法(试行)》7月1日起施行
2019年06月28日 16:34 新华社

  原标题:(时政)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印发《勋章、奖章、纪念章管理办法(试行)》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经中共中央批准,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近日印发《勋章、奖章、纪念章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推动建立了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勋章、奖章、纪念章是功勋荣誉表彰的重要载体和直接体现形式,规范勋章、奖章、纪念章的管理和使用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该《办法》共15条,分别对勋章、奖章、纪念章的设计制作、颁授佩戴、保管宣传、补发补办、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办法》针对不同功勋荣誉表彰项目的类别和层级规定了各类勋章、奖章、纪念章的通径尺寸和设计制作要求。针对不同佩戴情况规定了相应的佩戴方式、佩戴位置、佩戴数量等内容,并绘制了佩戴示意图。

  《办法》的出台,构建了梯次鲜明、规范有序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管理和使用规制,对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荣誉性、权威性、严肃性,更好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激励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完)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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