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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射钉枪案”卖家承认网售行为,警方已移交涉案线索

“网购射钉枪案”卖家承认网售行为,警方已移交涉案线索
2019年09月23日 19:39 新京报
原标题:“网购射钉枪案”卖家承认网售行为,警方已移交涉案线索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湖北省十堰市一男子网购射钉枪,一审被判管制1年1个月,后被十堰市中级法院撤销,发回重审。今日(9月23日),当事男子龚铭(化名)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由房县公安局出具的询问笔录显示,警方就其反映的“卖家网售涉案射钉枪”一事已成立工作组。经调查,卖家对网售射钉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房县警方已将卖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交佛山警方。

 

龚铭(化名)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购买订单。 受访者供图

男子向平台索要卖家信息获回复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10月,湖北省十堰市一男子因购买射钉枪涉案,检方指控该男子非法持有枪支,房县法院判其管制1年1个月。在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出具的两次鉴定文书出现“鉴定数据存较大差异”情况。今年4月26日,十堰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今年7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房县法院获悉,龚铭的辩护人已开展阅卷工作,但重审开庭时间未定。

今年3月18日,龚铭就向涉事电商平台递交了“信息披露申请”,并获得回复。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该回复书显示,龚铭所涉的网购行为,交易时间为2017年4月16日,他以买家身份购买了“消音宝马X5射钉器免顶压版”,交易金额为260元。平台方面还提供了卖家的相关信息,所在地为广东省清远市。

3月19日,龚铭向房县警方申请调查网购平台及商家的责任,但未获立案。今年8月,新京报记者从房县检察院获悉,该院已要求警方提取交易环节的证据。

 

十堰市中级法院裁定案件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受访者供图

违法犯罪线索被移交给佛山警方

今日(9月23日),龚铭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由房县公安局出具的询问笔录显示, 9月22日上午,房县公安局门古派出所民警对被询问人龚铭进行了询问。过程中,民警表示,针对龚铭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及举报卖家陈某某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成立了一个由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具体负责,门古派出所、房县公安局直属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专班(工作组)。

笔录显示,今年4月初,工作组曾派出办案人员赴广东省清远市对陈某某涉嫌违法犯罪进行核实。经调查,网店虽使用陈某某身份证件注册,但由其男友罗某某具体经营维护。今年6月,办案人员再次被派往广东核实情况,罗某某对其利用网店出售射钉枪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罗某某还对来源进行了供述。

在笔录中,民警告诉龚铭,经调查核实,警方确认该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生地在广东省佛山市。目前,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房县警方已将龚铭举报情况的核实线索,移交至佛山市警方。

今日下午,房县公安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该份文件的真实性。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 白馗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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