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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细化实化防控措施推动监督机制落实

新疆:细化实化防控措施推动监督机制落实
2020年09月18日 08:41 正义网

  原标题:新疆:细化实化防控措施推动监督机制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在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查看资料 周勇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在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查看资料 周勇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务督察部抓住机构更名和职能转换的契机,准确把握检务督察内部监督核心定位,全面履行政治巡视、执法督察、追责惩戒、内部审计四项职责,积极转变职能,调整工作重心,打好系列组合拳,坚持“防、巡、审”并举,盯紧内部监督有效衔接,做到工作不松劲、不断档,有创新、有发展。

  坚持预防为先筑牢廉政防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和司法办案,坚持刀刃向内,紧盯重点难点,坚持预防在前,打好组合拳,织密防护网,精准整治违纪违法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引导检察人员始终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司法。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今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编印了《自治区检察机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简称《警示录》)。要求全疆检察机关充分利用警示录中精选的7起典型案例和该院去年通报的9起典型案件,以及本院查处的案件,开展以案为鉴、触及灵魂的大讨论,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扎实做好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工作。

  7月30日正是当地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自治区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组织分别在单位值守和居家办公的12名干警,通过“云”会议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警示录》并开展讨论。第十检察部主任热米拉·买买提发言时表示,“要把公正廉洁司法作为本质要求,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纪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聚焦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抓好司法救助、控告申诉办理答复、积案清理等,以实干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该院还按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求,扎实推进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等,已开展两轮排查并进行了督察,指导业务部门和分州市检察院及基层检察院对照55个廉政风险点,细化实化防控措施,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用好巡察利剑层层传导压力

  6月9日,该院召开全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了2个巡察组,以“四个落实”为巡察重点内容,分别对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同时与所在地州党委巡察机构协商,在每个地州确定一个基层检察院同步开展巡察。至此,全疆检察机关第三轮系统内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检务督察部研究制定了巡察方案,修订完善了《巡察工作手册(2020版)》,进一步规范了巡察流程,完善了问题线索报告、移交和处置工作,健全了巡察制度,规范了巡察各环节工作程序要求。巡察前,集中3天时间,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院政治部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办领导专题授课,并由参加过巡察工作的巡察组长和成员介绍经验,认真学习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业务知识,并编印巡察资料供巡察组全员学习参考,为做好第三轮系统内巡察工作夯实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积极做好巡察前内、外部沟通衔接,调取班子和队伍建设等相关档案材料,收集整理4个被巡察单位2017年以来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等,积极争取被巡察单位所在地州党委巡察机构的支持配合,帮助巡察组尽快投入工作。

  同时,还将主题教育和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贯穿巡察全过程,把巡察整改要求化为日常工作的自觉遵循,把整改落实机制转化成工作制度约束融入日常,坚决防止制度规范“上墙”等形式上整改、对付式整改问题。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邬玉光说,“通过开展系统内巡察工作,从讲政治高度发现检察工作中的问题、从工作中的不足剖析背后的政治偏差,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巡察成效,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开展内部审计拓宽监督领域

  去年9月至11月,自治区检察院根据新的职能要求,研究制定了首次内部审计方案,协调计财处,联合对八家户、牌楼、塔里木、卡尔汉4个派出院进行了内部审计试点。审计结束后,及时将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报送驻院纪检监察组、政治部和机关纪委,建立完善了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机制。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6个方面46个问题,检务督察部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分别形成专项报告,上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后,及时反馈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对标对表,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今年3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该院检务督察部负责人与审计组组长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实地反馈,提出严格整改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提出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对照提出的问题,逐一分析、查找、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指导,动态监督,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在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完成整改和长期坚持的为45个,占97.8%。今年4月,该院向最高检报送了《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其通过巡视审计与专门审计并行,并在专门审计中聘请第三方参与的做法,得到最高检检务督察局的肯定。

  “房租、水电费补交了,工会费、个人社保费清缴了,涉案款物和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邬玉光说,通过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进一步拓宽了检务督察领域,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财务管理规范化和检察机关廉政建设。

新疆检察院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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