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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及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2021年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及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2020年10月23日 18:03 山西发布

  原标题:2021年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及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来源:山西发布

  近日,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发布消息,2021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及2021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申报条件

  经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或省直单位(省综改区)认定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

  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与运营主体明确,申报主体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财务制度和会计账簿,建设和运营资金有保障,生产经营具有可持续性。

  入驻(带动)企业户数。工业园区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10户以上,其他园区型、楼宇型和物流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达25户以上;高校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含创业团队)户数30户以上;龙头企业(平台)带动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直接带动的创业团队、内部员工创客团队)户数30户以上;商务秘书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工商登记企业地址落户)企业户数500户以上;文创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民间艺人或其工作室)30户以上;扶贫带动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贫困农户)30户以上。所有类型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内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

  场地属于租赁的,租赁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且承租方必须有资金投入。场地属于委托经营的,被委托方须提供委托经营的协议(合同)。

  产业类型。包括工业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信息网络、大数据、军民融合、文化创意、健康医养、旅游体育等新兴产业和设计、研发、科研、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有较为完善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入驻企业有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有小微企业创业辅导服务机构,服务业绩明显。鼓励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免费或低价吸纳“创客大赛”等省部级双创大赛的参赛项目入驻,吸纳参赛项目入驻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作为申报省级评审时的加分项。

  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须至少具备以下服务功能中的四项:1.信息服务,2.创业辅导,3.创新支持,4.人员培训,5.市场营销,6.投融资服务,7.管理咨询,8.专业服务。以上服务能力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山西贫困地区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认定条件中的入驻企业户数可放宽至原标准的70%,其他有数量指标的条件放宽至原标准的50%。

  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注册登记时间在3年以上的(含3年)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 

  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型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入驻小微工业企业30户以上,从业人员450人以上;商务秘书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1000户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以上;城市楼宇型、高校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及其他类型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入驻企业60户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

  入驻企业产业类型要突出创新性。产业类型主要为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设计研发、科研技术、信息传输、软件开发、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这些企业占入驻企业数量的80%及以上。      

  专职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为入驻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自有、引进创投基金或开展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服务。

  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

  运营条件  

  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示范效应明显。生产经营有盈利。入驻企业、吸纳就业、营业收入、上缴税金等指标年度增长较快。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吸纳入驻了一定数量的“创客中国”等省部级双创大赛的参赛项目。

  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须至少具备以下服务功能中的四项,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1.信息服务,2.创业辅导,3.创新支持,4.人员培训,5.市场营销,6.投融资服务,7.管理咨询,8.专业服务。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对各地新涌现出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新类型、新模式,按照包容支持、鼓励创新的原则,经市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或省直部门同意推荐并附推荐理由后,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参加申报和认定。支持建设“智慧型”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

  

  来源|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编辑| 罗   丽

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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