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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2.5元涨至5元,新疆喀什查处2起哄抬价格违法案件

方便面2.5元涨至5元,新疆喀什查处2起哄抬价格违法案件
2020年10月28日 23:14 界面新闻

  原标题:方便面2.5元涨至5元,新疆喀什查处2起哄抬价格违法案件

  据新疆“古城喀什”微信公号10月28日消息,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重点对本市蔬菜、瓜果、肉蛋奶、米面油、口罩、消毒杀菌等生活物资和防疫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自10月25日以来该局共查处了2起哄抬价格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秩序,现将该2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并要求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守法经营。

  案件一:喀什市麦某便利店哄抬价格销售预包装食品案

  简要案情

  2020年10月25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上级部门推送的“关于网民举报麦某便利店哄抬物价”舆情线索核查单,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50号楼左1号铺的喀什市麦某便利店进行核实,通过与当事人询问、调取进货票据及对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康师傅牌香辣牛肉面”10月23日的售价为2.5元/袋,而24日的售价提高至5元/袋;“统一牌牛肉面”10月23日的售价为2.5元/袋,而24日的售价提高至5元/袋;“酸辣豇豆”10月23日的售价为2.5元/袋,而24日的售价提高至3元/袋;“大食袋蒜味肠”10月23日的售价为12元/袋,而24日的售价提高至13元/袋。

  处理结果

  当事人在上述4种商品的进货成本未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于10月24日16时分别对商品加价2.5元、2.5元、0.5元、1元对外出售,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哄抬预包装食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擅自提高价格并超出原价对外销售商品,破坏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秩序,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上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二:喀什市三运司1号小区门口陈某哄抬价格销售蔬菜案

  简要案情

  2020年10月27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喀什市三运司1号小区门口的蔬菜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陈某对外销售的黄瓜价格为8元/kg,西红柿的售价为8元/kg,执法人员通过与当事人询问、调取上述蔬菜进货票据以及比对市发改委推送的《喀什市批发市场价格》监测表得出,当事人销售的上述2种蔬菜购销差价率均已超过35%。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当场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他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物价稳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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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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