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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与国家林草局华东院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浙江农林大学与国家林草局华东院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2020年11月25日 19:58 浙江农林大学

  原标题:浙江农林大学与国家林草局华东院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浙江农林大学

  

  11月25日,浙江农林大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业务合作座谈会在杭州举行,双方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我校校长沈希、华东院党委书记吴海平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合作协议上签字。校原党委书记、浙江省特级专家周国模,副校长吴家胜,华东院党委副书记刘春延,华东院副院长、总工程师何时珍等参加座谈并共同见证签约。

  

  沈希在讲话中表示,“意诚则志合,志合则致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和友谊进入崭新阶段。浙江农林大学与华东院是“一家人”,志同道合,不仅在地理空间上接近,在学科特色、研究方向、服务面向等方面特色相近、优势互补,未来在人才互培、技术互引、平台共建、成果共享等方面有很多很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双方可以在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县域城镇化”等方面各展所长、做好文章、彰显作为,在全力打造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示范样板中实现互补互助、互利共赢。相信双方的合作必定是一个持续拓展与深化的过程,必定拥有“开花结果”的未来。

  

  吴海平在讲话中表示,双方工作内容、业务特色等方面天然地接近,在行业领域内都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力,深化合作空间广阔、前景美好。双方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人才实训、产学研合作、党建交流、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方面加强合作;要创新合作形式,深化合作内容,强化合作机制,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共同发展,为国家生态事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根据协议,校院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科研互动,合作共赢”原则,将紧扣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建立会商协调机制、沟通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培养机制,共建人才实训基地、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点、共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示范点,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和党建交流,促进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共同发展,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校院合作模式,更好地为林业行业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双方还围绕科研合作、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进行交流研讨。

  校办、合作处、森林经理学科负责人;华东院党办,办公室,生产技术管理处,森林资源监测一处、二处,华林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浙江农林大学

  图文 / 周彦兵 金晶

  排版 / 余湘琳

  责任编辑 / 尧甜

  审核 / 霍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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