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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公安部领导1年半后,66岁的他再担重任

卸任公安部领导1年半后,66岁的他再担重任
2021年10月01日 07:50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卸任公安部领导1年半后,66岁的他再担重任

  撰文|孟亚旭

  据《法治日报》报道,9月29日,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出席会议。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白少康、王洪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邓卫平等出席会议。

  上述消息显示,曾任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的邓卫平,已任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

  59岁跨省晋升

  邓卫平,男,汉族,1955年11月生,今年66岁,江苏南通人,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在职大专学历。

  1969年12月至1975年7月,邓卫平历任福建省军区独立2师4团2营4连战士、副班长、班长等,1975年之后,他成为福建省闽清县第二瓷厂政工组工作人员,之后他在基层锻炼多年,担任过福州市鼓楼区委副书记,福州市郊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福州市晋安区委书记等。

  1998年9月,邓卫平履新福州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5月,他履新福建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5年时间。

  2011年9月,邓卫平进入纪委系统,转任福建省纪委副书记。2014年1月,当时59岁的邓卫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跻身省部级行列。

  2015年3月,他进京工作,成为公安部纪委书记,并兼任公安部督察长。之后,邓卫平历任中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等。

  2020年3月,公安部官方网站“领导信息”栏目更新。名单显示,孙新阳已任公安部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邓卫平不再担任。

  卸任后担任教育整顿督导组副组长

  在担任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期间,邓卫平曾多次就公安系统反腐工作提出要求。

  在2018年的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上,邓卫平说,“要坚持有‘伞’必打、有腐必惩,对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密切跟进、深挖细查,把扫黑除恶、反腐惩贪作为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重要内容。”

  2019年4月的一则报道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直接立案查处34起、46人。

  也是在2019年,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安部机关新任职局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4名新提拔交流和重新任命的副局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谈话,当时,邓卫平出席。

  2018年,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曾对管党治警不力的13名领导干部问责,当时的谈话要求大家引以为戒,“该管的没管,该做的没做,或者没做好,就是失职,必须要追究责任。”

  在卸任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之后,邓卫平还担任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一督导组副组长”,督导北京、辽宁。

  今年9月,邓卫平曾带队到辽宁省公安厅开展调研督导。

  他说,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警,突出政治建设,坚决肃清流毒影响,保持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深刻汲取近年来查处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的教训,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震慑。

  选举第四届理事会

  9月29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举行了换届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

  之后,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邓卫平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的身份出席。

  据官网介绍,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是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部等部委联合发起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此前担任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的是贾春旺。

  贾春旺,1938年生,今年83岁,汉族,北京市人。196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公开资料显示,他曾担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国家安全部部长,公安部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2008年11月任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

  据台海网报道,国内首部以“见义勇为”为题材的电影《直击现场》,就是由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贾春旺题写片名的。

  新部署

  在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出席并讲话。

  当今,百年变局与百年疫情交织叠加、自然灾害与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依然不少。

  老百姓遇到突发灾害时,希望得到及时救助;遇到不法侵害时,渴望有人主持正义;遇到极端案事件时,祈盼“人人喊打”,挺身制止。

  但在一些地方,“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成为困扰民众的思想顾虑;见义勇为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保障帮扶不及时不到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形偶有发生。

  解决好这些问题,势在必行、时不我待。否则,就会助长“见义不为”、“见危不救”的不良现象,纵容社会歪风邪气。

  上述会议提到,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2年1次调整为1年1次,对事迹特别突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会议还提到,探索把从事安保工作的辅警、协警、保安等纳入见义勇为表彰保护行列,更好地促进见义而为、见义善为、见义众为。

  会议还提到,国家层面,要推动研究出台有关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统一规范见义勇为的认定、表彰、保障等基础性工作。

  省级层面,要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明确相关标准、程序和责任。

  地市层面,要善于运用地方立法权,切实解决紧迫问题,破解突出难题。

  资料 | 法治日报 新华社 人民网 公安部官网 澎湃新闻等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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