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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点名60余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回应

美方点名60余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回应
2021年12月18日 09:41 观察者网

  原标题:美方点名60余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回应

  [文/观察者网 刘骞 周远方]

  近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发布《〈外国公司问责法〉认定报告》,认定60余家在美注册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完成检查或调查”。

  12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通过法规修正案,最终敲定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A)》 相关的信息提交与披露实施细则。

  修正案发布同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加里·詹斯勒(Gary Gensler)表态称,“如果你想在美国发行公共证券,审计你账簿的公司必须接受PCAOB的检查。”

  《纽约时报》当地时间17日报道,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16日晚间表示,其无法全面检查中国大陆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和其他文件,因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有权将在三年内未获得完全批准的海外审计的公司摘牌。

  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上述情况回应称,中美双方相关监管机构正在就开展审计监管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已取得一些积极进展。

纽约时报报道截图纽约时报报道截图

  《纽约时报》报道称,截至今年9月底的过去13个月内,已有15家在PCAOB注册、总部设在中国大陆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签署了19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涉及全球总市值约为1.9万亿美元。

  报道称,近期一些中国公司为响应中国要求加强对潜在敏感数据的控制的要求,已经开始寻求离开纽约,转而在中国大陆或香港上市。中国网约车巨头滴滴出行两周前表示,将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目前正在计划赴香港上市。

  但中国监管机构一直希望保留中企在美上市的选项,作为一些不涉及潜在政治敏感或国家安全话题的公司的选择。但上述的会计纠纷使这份希望变得更加渺茫。

  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菡律师近日撰文,指出这一系列动向将对在美上市的中概股造成较大影响:

  上述《外国公司问责法》规定,针对在美上市公司聘用在美国以外的司法辖区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审计报告,若由于外国政府所采取的立场导致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检查、调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则该在美上市公司将被SEC认定为“Commission-Identified Issuer”,如连续三年被列为“Commission-Identified Issuer”,则SEC将禁止该公司股票在美国的交易所或在美国境内以其他形式进行交易。这也是此前引发公众热议、市场剧烈反应的中概股赴美上市的主要障碍。

  根据修正案的规定,以可变利益实体(VIE)或其他致使财务报表中合并外国实体的结构上市的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SEC要求,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必须在年报中披露,发行人注册成立或以其他方式组建成立的外国司法管辖区范围内的政府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百分比、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所在的外国司法管辖范围内的政府实体是否对发行人拥有控股权等相关信息,已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同样面临着信息披露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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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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