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 > 正文

在王晓云指认下六七十人围堵谩骂记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05:38 中国青年报

  我们为什么坚持报道

  本报记者 刘万永

  “那个穿红衣服的就是刘万永,别让他走!刘万永,你是个流氓记者,你为了黑钱,骗了多少人!”

  在王晓云的指认下,六七十人迅速向记者围堵过来。刺耳的尖叫声、谩骂声瞬间掺杂在一起。几个身穿牛仔衣、脚蹬运动鞋的壮汉叫嚣着:“打他!打他!”

  这一刻,记者前所未有地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和个人的无助。

  10月24日12时,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退休高官”王亚忱及其子王晓军等4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职务侵占罪”案一审开庭休庭后,记者尚未走出审判厅,就被王晓云死死盯住。记者刚进入法院的大院,谩骂、围攻即接踵而来。

  王晓云,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被告王亚忱之女,曾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长达10多年。

  舆论监督,本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党和政府对媒体的要求和期望。今年9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加强政府建设推进管理创新》的重要讲话。在讲到如何发扬民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时,他强调,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温总理的讲话,表达了中央坚定支持舆论监督的一贯态度。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人抵制甚至反对舆论监督,特别是当那些手握公权者违法犯罪时,他们对舆论监督的反扑能力往往会超出常人的想象。

  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以《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为题,报道了阜新市委原书记王亚忱及其子女和阜新商人高文华之间的争斗。

  《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发表前,王亚忱四处请托,要求不要发表。文章见报后,其女王晓云又找到本报多名领导要求“吃饭沟通”。这些,理所当然地被本报领导拒绝。

  王亚忱及其子女并未罢休。2005年8月22日,王亚忱、王晓云、王晓军分别起诉本报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20万元。

  当这一切都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时,谩骂、围攻便随即降临到记者头上。

  10月24日中午,当记者在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法警保护下离开法院,坐出租车回住地时,3名壮汉立即开车追踪记者。12时56分,记者回到住地,立即拨打了110求助。

  当然,记者并不是唯一一个享受此“待遇”的人。

  2005年6月9日,时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王晓云、其弟王晓刚(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诉辽宁阜新华隆公司司机许宁“诬告、陷害、诽谤”案,在阜新市开庭,当许宁的代理律师杜晋安讲到王晓刚曾拿手枪顶着许宁的头威胁要枪毙他时,王晓刚跳起来威胁说:“我没拿枪!你再说,你再说——”然后,这位身为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的人民警察伸出拇指和食指,做出一个枪毙人的动作。

  事实上,在很多的时候,记者连求助110的机会都没有。2001年7月,广西南丹矿难发生后,矿主雇用的打手把尖刀架在记者的脖子上;2003年10月,河南省登封市昌达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打手们抢相机并痛殴记者……尽管丹东110做出了“遇到威胁马上报警,我们3分钟内赶到”的承诺,尽管庭审尚未结束,但我还是决定当夜离开这里。

  媒体记者的调查报道,不仅仅是为了那些受到伤害的人,更是为了我们自己。

  所以,我们要义无反顾地坚持正义!

  退休高官王亚忱案大事记

  2001年7月,高文华等人以双龙公司名义开发建设“阜新商贸城”项目。

  2002年2月,王亚忱以顾问名义进入双龙公司。2月10日,王晓军成为双龙公司董事。王亚忱也随之成为项目总指挥和财务总监。随后,王亚忱以王晓军是南非公民为由成立中

  外合资企业——华隆房地产公司,现查实王晓军身份为虚假身份。在华隆公司的注册资本中,王晓军的股份从37.5%上升到40%,随后又上升到50%。

  2004年年初,商贸城竣工时,王亚忱要求高文华让出全部股份并把董事长的位置让给王晓军,遭到高文华拒绝。

  2004年2月2日,王亚忱以王晓军名义向阜新市公安局举报高文华涉嫌虚假出资罪、挪用本单位资金罪。3月2日,高文华被阜新市公安局抓捕。

  2004年3月26日,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对高文华提起公诉。

  2004年11月16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专案组指定将本案移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

  2005年1月,检察院作出结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数个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具备起诉条件”。随后,高文华被取保候审。

  2005年5月18日,本报以《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为题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2005年5月19日,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高文华宣布:不予起诉、解除取保候审。

  2005年5月27日,辽宁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

  2005年8月22日,王亚忱及其子女王晓军、王晓云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起诉本报,认为《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一文指名道姓地进行肆意诽谤,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名誉权,要求赔偿220万元。

  2005年9月3日,王晓军在深圳出关前往非洲某国时被海关扣留。9月22日,王晓军被刑事拘留,12月1日被批准逮捕。

  2005年9月30日,此前被辽宁省有关方面宣布“双规”的华隆公司总经理于雅君被刑事拘留,10月21日被批准逮捕。

  2005年10月21日,华隆公司财务科长曹裔睿被批准逮捕。

  2005年11月6日,华隆公司财务总监王亚忱被刑事拘留,12月6日被批准逮捕。

  2005年11月,王晓云调任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5年12月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争议事实现不属于民事诉讼调整范畴”驳回王亚忱、王晓军和王晓云对本报的起诉。

  2006年3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王亚忱、王晓军和王晓云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2006年9月14日,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阜新商人高文华被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拘留,9月26日被批准逮捕。

  2006年10月24日,王亚忱及其子王晓军等4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职务侵占罪”案一审开庭审理。

  本报记者刘万永整理

[上一页] [1] [2] [3]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