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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中央权威”值得研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8:17 东方网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4月12日对继续深入推进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从依法行政和保证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的高度,认识继续开展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做好清理纠正工作。(4月13日《新京报》)

  记得号称四部委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于去年8月3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清理所谓“官股”问题的,当时定出的最后期限是2005年9月22日。但是,现在看来,那个通知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否则,也就不会有今天六部委就清理“官股”再次进行工作部署了。一项政策要能贯穿始终,一项工作不能半途而废,这样的道理是任何人都懂的。所以,六部委今天进行这样一项工作部署,期待把清理“官股”工作进行到底,这当然可以理解。但是,说到维护中央权威,笔者就有些看法了。依照中央六部委的工作部署,我们应该理解他所谓的中央权威,就是政令畅通。这话让人听起来费劲,那么说白了,就是中央说了能算。本来,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中央权威也并不是不对,但是,很显然这是一种层次不高的中央权威,是一种有人治思维烙印的中央权威。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把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对立起来的中央权威,是一种畸形的中央权威。

  而我理解的中央权威是这样的:它体现为中央政府在民众中的信誉。它以所有地方政府在民众中的信誉为基础,体现为所有地方政府在民众中信誉的总和。也就是说,中央政府的权威源自于地方政府的权威,只有有了地方政府的权威,才会有中央政府的权威。反之,如果地方政府没有了权威,中央政府当然也就没有什么权威!

  所以,如果说到要建立中央政府的信誉,首先要建立地方政府的信誉;如果说到要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其实首先要维护地方政府的权威。

  那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民众中的信誉和权威又是如何来的呢?很简单,他们必须制定出符合民众利益的制度,并且自己要认真执行那些制度。

  客观地说,在当代,制定符合民众利益的制度对于任何一个政府来说都越来越不是什么大问题,虽然现实中还存在许多不符合民众利益的制度,但是,我们有充分的信心予以纠正。然而,在认真执行制度的问题上,我们却无法感觉到乐观。比如就说到“官股”的问题,已有的大量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制度规定早就禁止类似的行为了,但是,类似的行为就是禁而不止。而当你自己制定的制度却不去执行时,如何还能建立起信誉,又如何还会有什么权威!

  制定了的制度却不去执行,而且已类似于公然的不执行,我想,这才是所有问题的根源所在。所以,说到维护中央权威,乃至地方权威,最需要的真地不是由四部委也好,六部委也罢,一起来发一个什么通知,甚至还要组成一个什么特别监督小组去监督地方政府对通知的执行。而是应该尽快找出一套科学的、可以保证那些已经制定在纸面上的制度能被认真执行的制度,并尽快建立起来!


作者:柏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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