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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信访局长称举办上访学习班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0日11:12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响水县信访局提供的《响水县信访工作情况》显示,2007年和2008年,响水县委、县政府先后十次获得省、市表彰的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杨明奇|江苏响水报道

  对有媒体说,响水县上访者被抓进学习班的说法,江苏省响水县信访局局长顾从林并不认可,而对于法制学习班学员所讲述的在学习班的一些“非人”遭遇,他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更给予否认,表示“不可能存在”。

  顾从林说自己感到不理解的是,“具体问题还是要县里来解决,为什么非要去外地上访?上访走合法的途径到该去的地方,动不动跑到外地去干什么?”

  “到盐城市反映情况,我们心里有障碍,怕官官相护,市县之间联系太紧密了。”上访者周万富对本刊记者这样说。对于顾从林来说,存在反差的地方不仅限于他的自我感受和一些信访人对他的印象。学习班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受到舆论关注的响水县,近几年,一直有着因信访工作成绩突出而赢得的一个个荣誉。

  进入“上访学习班”

  贺立荣,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64岁。

  他回忆说,2007年9月5日上午8时许,在响水县砖瓦厂工作的他接到通知,到县信访局“谈事情”,传递通知的人告诉他,县信访局局长顾从林和县化建轻局局长蔡安来正在等他。

  他放下手上的工作,急匆匆赶往县信访局,顾从林和蔡安来果然在等他,但并没有和他多说什么,而是让他找县信访局的杨亚宝谈,杨亚宝见到他后也没有谈具体的事情,只是说“找个地方谈”。

  他被杨亚宝带到小浦小学,小浦小学因搬迁,只剩下空荡荡的旧校舍,贺立荣不明白杨亚宝将他带到这么一个地方谈什么。

  贺立荣说,他后来才知道自己成为一名上访学习班学员,小浦小学废弃的校舍是县上访学习班所在地,他与另外两名学员是当年上访学习班的首批学员。

  “十几天不刷牙,不洗脸,也没有衣服换,和家人失去了联系。”贺立荣这样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我是被骗进去的。”

  “早晨是稀汤水,中午是干饭和一个小菜,到吃饭的时候用一个小瓷盆盛着从一个小窗户送进来。”贺立荣说,头三天,自己不吃不喝以表示“抗议”。

  他说,在上访学习班的十几天里,先后有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的相关人士来讲课,每次上课不到一小时。

  贺立荣曾是响水县砖瓦厂的厂长,他自己认为是因为向有关部门反映县砖瓦厂改制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因所反映的问题重大而被关进上访学习班”。

  在表述中,顾从林不认可将上访者“抓进”学习班或“骗进”学习班的说法,而是称之为“带进”学习班。

  顾从林说:“他自己没有去上访,但他组织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到南京上访,属于‘集访’的组织者。”

  信访法制学习班由来

  “举办信访学习班有法可依。”顾从林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如是说。

  他介绍,“学习班”可追溯到2006年,当时称之为“三个讲清楚”培训班。2006年江苏省联席办会议曾出台了关于对相关的上访人员举办培训班的文件,随后盐城市出台了相关文件,响水县信访培训班由此而生。

  “三个讲清楚”,一是讲清楚现阶段国情省情和县情;二是讲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要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方法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三是讲清楚非正常上访对社会造成的一些严重影响和危害,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挑拨利用。

  “2008年年中,为了防止个别群众非正常上访,江苏省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了举办信访法制学习班的相关事项。”顾从林介绍说。

  文件对需要进行法制普及教育的对象进行了细化分类,凡是具有所规定的九类行为之一的信访者,要在法制学习班接受法制教育。

  顾从林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了信访人进学习班的程序:先由信访人单位提出申请,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办公室履行审批手续,向申请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由申请单位将信访人带进学习班。

  顾从林表示,“根据表现,有的一两天,有长的要50多天,教育结束后填写结业鉴定表,由申请单位领回并送到家里。”

  “学习班地点并不固定,根据需要随时办。”顾从林说,2007年10月4日至2008年1月6日在小浦小学举办的学习班规模大一点,其他的都是临时找个小宾馆,学员就一两个。学习期间由政法单位负责讲授相关课程。顾从林介绍说:“学习班一共培训了11个人,其中10人已经愿意停访上诉,效果显著。”

  作为响水县信访局局长的顾从林还有另外一个职务——响水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他说:“符合不符合进行法制教育,按照相关条款就可以批。”

  至于学习班的成本,顾从林解释,“每位学员一天需要40多元,由申请单位来付。”从2006年以来的培训班到后来的学习班,都有法律依据,总共有20多个学员,主要是到江苏之外非正常上访、闹访的。

  “个别人打着上访的幌子要挟政府,要求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又不达目的不罢休,干扰了社会治安,但又构不成犯罪,对这样的人进行法制教育是必要的。”顾从林说,“学习班学员一般是两种,一种是非正常上访者,一种是集访组织者。”

  对于法制学习班学员所讲述的在学习班的一些“非人”遭遇,顾从林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可能存在”。

  背后的信任危机

  薛卫亚说自己是从“学习班”里跑出来的。

  在2004年的一宗房产租赁案中,薛卫亚说他发现了响水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述华改动卷宗当事人谈话笔录,并认为谈话笔录被改是导致自己败诉的原因,于是,他要求追究张述华的责任,赔偿相关损失。

  此后,薛卫亚先后多次到江苏省有关部门信访,其间也到北京相关部门信访。

  2007年11月27日,响水县纪委驻法院纪检组和响水县法院监察室联名回复薛卫亚,说张述华修改当事人谈话笔录的行为,已违反法院修改笔录的程序性规定,对张述华作出了处理:将张述华调离执行局,不再主持执行局工作,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

  而薛卫亚则称,张述华仍然在响水县法院从事审判工作,并担任民二庭书记,响水县法院存在包庇行为,情节恶劣,响水县法院理应向自己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100万元。

  “响水法院曾答复给予解决,但后来领导换任,事情又被拖下来。”4月23日,薛卫亚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称:“现在只能书面反映,不敢上访,害怕被打击报复。”

  之前的2007年9月,薛卫亚被带进学习班。

  薛卫亚说,他是被信访局的杨亚宝带到响水县华苑宾馆一个房间的,房间有9个人看着他,熬了一天一夜,早晨他趁看着他的人睡着的时候跑了出来。 薛卫亚认为进“学习班”是一种打击报复上访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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