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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票员向乘客索要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0:00 东南早报

  物价部门勒令当事车辆退还多收款项

  早报讯(记者黄艺芬)德化县运输公司车牌号为闽CY5136的客运车10月7日向乘客索要“加班费”,目前,物价部门正对该车辆进行查处。

  据介绍,10月7日上午,林小姐向泉州市物价局12358投诉,她从永春蓬壶镇搭车回

泉,买了21元车票上车。没想到车走了一两公里后,车上的售票员要求每名乘客再交5元钱,说是国庆期间给车辆乘务人员当做加班费的。当乘客索要票据时,售票员提供的是德化—蓬壶的票据。

  10月8日,泉州市物价局责成德化县物价局对此事进行了解。经调查获悉,7日大部分旅客滞留在永春蓬壶镇,该车站车辆不够,向德化县运输公司求救,要求其调车到蓬壶载客。双方协商,支援的车辆可向每名乘客多收5元钱。

  “运输公司调车救急是双方内部事情,不能将成本转嫁给乘客。”泉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有关人士说,目前已要求德化县物价局严肃查处此事,多收的款项要全部退还。乘客可凭借票据索要多收的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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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客运车辆的执行票价允许在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票价的基础上浮动10%左右,但是不能超过上限票价。“十一”期间市物价局接到投诉反映,部分泉州—青阳的车票居然卖到8元,票价是平时的2倍。而泉州—惠安,泉州—泉港线路的部分社会车辆票价也涨到平时的1.5倍左右。

  泉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负责人说,由于物价部门对投诉件是事后处理,请市民务必保存票据进行投诉,对于黄金周期间每一个价格举报案件,物价部门将认真核实,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拒绝为乘客开具票据的,市民可拨打12366向地税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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