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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紧没收、罚款、另案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1:1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枣庄10月9日电(李晓波) 今年初,山东省枣庄市检察机关在调查中获悉,市场标值近500万元的一批假冒物资被查获后,行政执法机关仅仅是“一收了之”,涉嫌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也一直逍遥法外。检察机关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迅速展开侦查。侦查中,检察官积极介入侦查,跟踪监督。9月22日,涉嫌犯罪的吴某等5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今年该市检察机关已从有关机关执法活动和信息中获得有价值的监督案件线

索30余条,监督立案21件。针对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存在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该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送、以罚代刑等问题,枣庄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定期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法信息,建立相关案件移送制度,经常性地组织干警到有关单位座谈走访,特别注意盯住“没收”、“罚款”、“另案处理”等情况,从中排查立案监督线索,开展“因事监督”,督促有关机关及时将执法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立案后,检察官适时介入侦查,参与案件讨论,指导搜集和固定证据,并一直跟踪监督到起诉、审判阶段。同时帮助解决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案件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了,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李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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