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英雄申报“英雄”(民意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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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2:36 江南时报 |
编者按: 2006年6月15日,本报曾刊登长篇报道《昨天,万人长街送别“累死”局长》,报道了新沂市公安副局长江新建的相关事迹。今年五一长假期间,年仅48岁的江新建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劳累过度,突发急性心肌梗塞,因公殉职,倒在了自己心爱的公安工作岗位上。本报刊文同时,并配发本报评论员文章《关注警察的劳动生态》,呼吁“纪念江新建,我 们更要关注警察的劳动生态,让悲剧不再重演,把损失降到最低限”。昨日,江苏省公安厅传来消息,公安系统将为江新建同志申报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进行公示,特编发如下:关于为江新建同志申报追授全国 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为江新建同志申报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现予公示。 江新建,195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一级警督警衔,1976年参加工作,1979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新沂市公安局民警,政工股副股长、股长、新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政治教导员、公安局副局长、新沂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在他48年的人生历程中,从警30年,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文明干警、人民满意警察,200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6年5月5日,新沂市公安局副局长江新建同志因忙于“五一”黄金周节日安全保卫连续加班加点,劳累过度,倒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8岁。 本次公示自2006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江新建同志进行监督和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来电、来信、来访反映。 联系电话:025-83526157;025-83526165。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邮政编码:210024,联系人:蒋富川、梁骥。 特此公告。 江苏省公安厅 200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