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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维权应成为和谐社会的主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2:49 东方早报

  10月8日我国第一个为业主维权而成立的公司———北京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正式领到了营业执照。为业主维权而成立公司,这既表明维权行为的市场化趋势,同时也标志着业主维权正由盲目维权向理性依法转变,为日趋频繁的业主维权树立了可资借鉴的榜样。

  这不仅是维权方式上的创新,更主要是维权心态的日趋理性化。笔者呼吁在全社会

倡导类似于东华金座业主为维权成立公司的“理性维权”,反对采取极端非理性的维权方式。

  非理性维权如当街砸“大奔”等的流行正凸显了我们整个公共维权机制的缺失和失灵。弱势群体的权益诉求在基层社会的确出现了严重的障碍,必然会诉诸于自我救济式的社会性表达,包括非理性的维权现象也就在所难免。看来,建构弱势群体维权的“绿色通道”,是遏制非理性维权现象频发的必由之路。有必要进一步发挥信访、调解、仲裁、诉讼等制度性维权机制的作用,尤其要畅通弱势群体利用公共维权机制的渠道和途径,使他们能够充分及时有效地借助制度性诉求机制表达自己的权益主张,与有关部门进行理性的交涉、协商、对话、谈判。制度性维权机制的程序性运作和理性色彩无疑将有利于避免非理性诉求不堪设想的极端后果。

  当然,如何让“理性维权”不再成为公民享受不起的奢侈品?如何使弱势群体的维权不再成为非理性维权的牺牲品?我认为,公民维权的成本必须降低,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过于昂贵的维权必然让当事人望而却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听起来挺美的制度在实际运作时又存在诸如条件比较苛刻,范围相当有限,手续相对繁琐等缺憾。因此,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条件要进一步放松,程序要进一步简化。

  正在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构建和谐社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而社会矛盾是和谐社会的不和谐之音,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通过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地消解社会矛盾。为业主理性维权而成立公司的新闻,或许可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启示。

文 刘武俊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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