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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和谐社会崇尚理性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2:5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北京的东华金座烂尾楼事件经央视报道后已全国闻名,而东华金座为维权成立公司的新闻更让人耳目一新,可谓开业主理性维权之先河。据《法制日报》昨日报道,10月8日我国第一个为业主维权而成立的公司——北京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正式领到了营业执照。

  为业主维权而成立公司,这既表明维权行为的市场化趋势,同时也标志着业主维权正在由盲目维权向理性依法转变,为日趋频繁的业主维权树立了可资借鉴榜样。

  为了实现解决东华金座纠纷、维权成功的愿景,这家公司从媒体流程、评估及拍卖流程、政府流程等方面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成立了一套专门机构分头实施。这与那些一盘散沙、混乱不堪、纠缠不清甚至游行静坐、发生打斗等非理性维权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笔者呼吁在全社会倡导类似于东华金座业主为维权成立公司的“理性维权”,反对采取极端非理性的维权方式。当然,非理性维权现象的流行也凸显了我们整个公共维权机制的缺失和失灵。弱势群体的权益诉求在基层社会的确遇到过不同程度的障碍,因此诉诸于自我救济式的社会性表达,包括炸弹恐吓在内的自杀式维权现象等等。

  而建构弱势群体维权的“绿色通道”,是遏制上述现象频发的必由之路。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发挥信访、调解、仲裁、诉讼等制度性维权机制的作用,尤其要畅通弱势群体利用公共维权机制的渠道和途径,使他们能够充分及时有效地借助制度性诉求机制表达自己的权益主张,与有关部门进行理性的交涉、协商、对话、谈判。当然,公民维权的成本必须降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都应落到实处,并且简便手续。

  时下非理性维权现象的蔓延,归根到底暴露了我们法治系统的弊端,百姓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期望与失望并存。正在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构建和谐社会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通过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地消解社会矛盾。为业主理性维权而成立公司的新闻,或许可谓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启示。刘武俊(司法部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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