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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店被判赔一万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3:38 今日早报

  洗衣店被判赔一万三

  □见习记者 金婕

  早报讯 价值15000多块钱的天鹅绒上衣,才穿了一次就被洗衣店洗得掉了毛,洗衣店拒不承担责任的态度让消费者王女士非常不满,一气之下把洗衣店告上了法院。昨天上午

,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三洋洗衣店被判按衣服购买价格的85%对王女士进行赔偿,即赔偿13081.5元。

  去年11月17日,王女士在杭州大厦某专柜买了一件价值15390元的白色天鹅绒上衣,今年3月份穿过一次后送到杭州三洋洗衣有限公司干洗。没想到等她4月2日去洗衣店取时,衣服已经变得皱巴巴,腰部的天鹅绒也掉了一大片,袖口处更是见了底,根本没法再穿,但三洋洗衣店却认为,掉毛、变形等状况是由衣服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并非他们的洗涤行为有误。

  出现类似洗衣纠纷时,消协一般都参考《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但由于消费者未能保存购衣发票和衣服本身的质量问题很难鉴定等原因,消费者往往在纠纷中处于劣势地位。

  在昨天的判决中,法院认为,被告在验收衣服时,仅在开具给原告的洗涤单上注明“油污”,并未确认有其他损害状况,而且不能举证证明衣服的掉毛、变形等状况与其洗涤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对造成衣服的损害责任应由被告承担。

  按照《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衣物损坏、丢失,购买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赔付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85%。原告的代理律师、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吴旭华律师认为,此案的判决结果对洗衣店来说也是一种警醒。

  吴律师认为,相对于消费者来说,洗衣店在这方面应该更专业,应该更了解特殊材质服装的清洗方法和程序,因而清洗时必须严格按照衣服的毛料材质采用不同的洗涤方法,对于高档衣物,洗衣店在验收衣服时也应仔细检查,并详细告知消费者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书面登记,以便出现纠纷时有据可循。吴律师同时提醒消费者,送洗的高价衣物一定要保留发票,因为出现纠纷时,消费者如果无法提供高价衣物的购物发票和商场里相同商品的参考价格,就只能按洗衣费的20倍来索赔。(10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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