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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资也将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3:38 今日早报

  记者前日从北京地税局获悉,10月1日起,北京地税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试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这意味着今后人们的“兼职”工资也将被记入个税申报范围。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企业在向个人支付薪酬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企业人员、支付的薪酬是否达到1600元纳税标准,企业都要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

相关涉税信息。

  据了解,此次试点企业的申报标准为,收入超过1600元的人员,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收入和纳税额;对于收入没有达到1600元工薪扣除标准的人员,企业也同样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收入。

  北京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有一定的难度,我们正在通过试点,逐步推广这一缴扣标准。”

  首次试点选定1.6万余户先行进行全员全额申报,这些企业分布在各个高收入行业,由各区分局自行选定。(1011104)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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