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督导“不礼让”行为 义务巡访架起生命安全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3:57 红网

  红网10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荣建华)长沙民政学院门口斑马线旁,吴明上前一步,伸出右手,掌心向外,右臂上红色的“交通义务巡访员”袖章极为醒目。正欲过斑马线的车辆立刻减慢了速度,待斑马线两旁等候的十余名行人过了斑马线,才缓缓开走。

  昨日下午,吴明等本报征集的数名交通义务巡访员正式上岗,在长沙市内多个交通拥挤的斑马线上,配合交警对车辆及行人的“不礼让”行为进行督导。

  吴明是长沙市某高校的大学生,看到晨报征集交通义务巡访员的消息后,当即打进热线报名。在昨天的交通督导过程中,每有车子或者行人抢道斑马线的行为,他都迅速上前将其拦下,然后进行文明礼让斑马线的宣传。

  62岁的王大爷是位退休医师,尽管年龄已大,但做起交通督导来却极卖力。遇到态度“比较倔”的驾驶员或行人,他定要说得对方承认错误,并保证下次会文明礼让才放行。

  鹏程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刘先生对交通义务巡访员的努力表示了认同。

  “潇湘晨报与长沙市文明办、交警支队开展这个活动,增强了我们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意识。另一方面也让行人知道不仅应该车让人,人也要让车。”

  “文明礼让斑马线”倡议书

  人让车,则车路畅通,人也可更安全过马路。车让人,尽管会耽搁少许时间,但由此带来行车安全,又可让行人安全过马路,何乐而不为呢?

  为此,本报联合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交警支队共同发出“文明礼让斑马线”倡议书。倡议长沙市民及车辆在过斑马线时做到“车让人”、“人让车”及“车让车”,共同营造文明礼让之风。

  车让人:

  一、车辆遇有交通信号灯放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当行人还在穿越马路时,交通信号即使变为放行车辆信号,驾车者也应让行人通过后再行驶。

  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注意避让行人。车辆临近“斑马线”30至50米远时,驾驶员应当提前减速,做出明显的礼让姿态,待行人通过后,安全驶越“斑马线”。

  三、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车辆要特别注意避让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

  人让车:

  一、各行其道,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要克服“冲刺过马路”的习惯,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二、牢记“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行人横过道路时,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放行信号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且要注意观察两边来车,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刹车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如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较长时或车辆因停让超过数辆以上时,行人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

  三、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行人横过马路要切实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车让车:

  一、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

  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支、干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辆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进入环行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不能在划有“黄方格”(禁止标线)的禁停区域停车。

  三、公共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在停靠站一侧按顺序依次单排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不得在停靠站内待客。

  四、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让下坡车先行。

  五、在遇有雨、雪、雾天气及路面积水、结冰(或局部积水、结冰)时,所有车辆都应减慢车速,谨慎驾驶,行经交叉路口时,要注意观望,礼让在先,安全通过。

  六、遇执行任务的警车及其护卫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其它车辆应主动避让。

  长沙市文明办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潇湘晨报社

  2006年10月9日

稿源:红网 作者:荣建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