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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07年“专升本”选拔比例和学校减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3:57 红网

  红网10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胡力丰 实习生 徐美)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2007年继续试行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相比2006年,我省2007年学校“专升本”,选拔的比例和学校都减少了。

  2006年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30%,选拔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5%。而2007年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

内学生总数的10%。全省选拔比例控制在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5%以内。

  此次专升本的选拔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电大普通班和2007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的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的应届毕业生;各本科院校“专升本”专业和招收名额由学校申请、省教育厅核定后下达。

  推荐的学生各科成绩平均分必须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学生于2005年6月及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必须达到426分以上。

  各高校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而尚未获得合格的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06年12月份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2006年我省的专升本政策是: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专升本”学生,不得接收外校学生。

  根据相关规定,2007年“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行普通专升本教育,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和各独立学院不举办“专升本”教育。另外,湘潭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专升本”学生,不得接收外校学生。

  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在本科高校修满两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教育部将“专升本”招生计划纳入了各省(市、自治区)的本科招生计划。同时严格控制“专升本”的比例和规模,并严格控制收费标准。

稿源:红网 作者:胡力丰 徐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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