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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刑案,成人孩子分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4:22 浙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沈赋 朱耀峰) 今后,同一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有成年人也有未成年人的,在湖州南浔将实行分案审理。这是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三家单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而推出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措施。

  据介绍,分案审理制度是指在不影响案件审理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对成年人和未成

年人实行分案移送起诉,检察院分案提起公诉,而法院则对未成年犯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对成年犯依照案情依法公开审理。

  南浔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以往法院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这样做,容易出现若某一成年犯拒不认罪,同案的未成年人会由于惧怕日后遭到报复等原因,不敢指证其罪行,也不能很好地认罪、悔罪。此外还存在“交叉感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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