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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下月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4:32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田宜龙)《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即将于11月1日实施。10月9日,省政府召开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刘新民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负责,深入贯彻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刘新民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

空白,是新时期推进我省现代农业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该项法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提升我省农产品竞争力,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实需要。

  刘新民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要坚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区别不同主体,实行分类指导。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投入。要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宗旨,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积极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发展优质农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②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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