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狠刹餐饮“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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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5:37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刘延年徐芬华)近日,无为县工商执法部门狠刹餐饮业自订的“霸王条款”,并依法予以纠正。 8月份以来,无为县工商部门经常接到群众举报或投诉,该县部分酒店、饭店、宾馆等餐饮经营单位,擅自制订“谢绝自带酒水”、“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这些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这个县执法部门不久 前依法发布了消费领域餐饮业消费警示,指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产品或服务的权利,餐饮业出现的“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明显不公平,属强制消费行为。工商人员深入县城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取消非法订立的“霸王条款”。工商部门还规定,对今后新发现出现“霸王条款”的餐饮单位,将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者,将出示“红牌”,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该单位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