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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现场抓现形 两毒贩领刑六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5:5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黄岸 通讯员周丽萍 实习生陈晓燕

  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予以贩卖,此种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昨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黄志威、凌辉雄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被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4月24日上午9时许,黄志威在南宁市淡村菜市场遇见吸毒人员庞某,庞某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向黄志威购买海洛因1克,双方约了交易的时间、地点。之后,黄志威便向一名叫“阿进”的男子购买海洛因。当日下午1时许,“阿进”与凌辉雄来到南宁市南建路某饭店门口,与在此等候的黄志威见面;“阿进”将海洛因交给黄志威,并交待凌辉雄负责收毒资;随后,“阿进”便离开现场。

  当黄志威、凌辉雄将海洛因贩卖给庞某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编辑:韦怡作者:黄岸 周丽萍 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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