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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一命归西 男子醉酒驾车换来两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5:5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黄岸 通讯员周丽萍

  昨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小客车与残疾车相撞的交通肇事案,法院判决被告梁桂升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今年6月20日晚9时20分,梁桂升喝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桂A76210号的小客车行至

南宁市丽江村路段时,小客车与同向行驶的秦某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发生碰撞,造成秦某受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梁桂升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秦某不负任何责任。事发后,梁桂升与秦某亲属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已赔偿给秦某亲属经济损失26000元。

  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梁桂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喝醉酒后驾驶车辆导致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其已给秦某亲属赔偿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法院对此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编辑:韦怡作者:黄岸 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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