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安徽“贪厅长”喊冤有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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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6:00 光明网 |
古洪庆 7月1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3.53万元,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不服一审判决的王兴尧提起上诉,在9月21日安徽省高院审理其上诉案时大呼冤枉:“我不认为自己是腐败分子,我要想贪的话,机会太多了!”(10月2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贪厅长”喊冤了,喊冤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在他之前,全国已有河南、四川、广 东、广西、贵州、湖南等省的7位交通厅长、副厅长因违法犯罪落马,金额也都比他多;二是收钱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都是朋友送来的,收下是为了不让朋友“抹面子”。事实确实如此,从当前跌落的腐败官员,涉及金额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的“大有官在”,金额上亿元的也为数不少。而像王兴尧这样,涉案金额区区几十万的的确很少。再说,行贿者都是所谓的“熟人”、“朋友”,又怎么能推辞?“收钱是太重感情了!”自己“绝对没有想收钱的意思!”单从这两方面看,王兴尧喊冤不无道理。 但是,如果当一个社会以受贿多少而不是以有没有受贿作为划分贪污标准时,那是非常可怕的。这几年,由于受贪渎文化的影响,官员及民众在腐败现象的认定上越来越宽容长,受贿金额记录不断被刷新,仿佛给大家造成这么一种错觉,几百几千万才够得上“贪”的名头。王兴尧一个堂堂正厅级干部,拿自己与别的大贪官比,当然自认为自己是清官一个。殊不知,贪污罪是贪得越多危害越大,而受贿罪无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多少体现的都是权钱交易。 既然是权钱交易,那就是犯罪。令公众非常担心的是,不少贪官员还是犯了,理由都是“收钱是太重感情”。这到底是什么感情,值得如此器重?当前有些人为了拿到某项工程、为了子女发展等“专门”想方设法地与官员们攀亲附贵,他们会“钻研”着官员的缺点,想方设法的投其所好,以满足你的需求,直到成为你的“朋友”,好方便“开后门”,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到自己所需。也难怪王兴尧大呼“我要想贪的话,机会太多了!”而且是送到嘴边的机会。令人不解的是,如果官员连这样的“情感”都不能抵制,还怎么当官?怎么当个清廉的好官? “贪厅长”王兴尧喊冤有理但却一点都不冤。因为他只是一味的“模仿”,而且“模仿”的是贪官:平日里“廉”不离口,受审时当庭喊冤;还没有真正懂得如何当官时,道德底线就已被所谓的“情感”冲垮而不断跌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