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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将建议政府出台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7:45 潇湘晨报

  本报讯本报《消费场所丢车谁之责》系列报道引起省消委的高度关注。昨日,省消委表示,近期将向省委省政府递交建议函,建议出台相关地方法规以保障消费场所车辆安全。

  省消委副秘书长刘德良表示,虽然《消法》和《条例》都有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由于湖南省目前没有出台经营场所停车及车辆保管的专门法律法规,各级消委受理这种投诉的调解成功率非常低,可以说基本上为零。

  省消委将在近日内正式向政府部门递交建议函,建议政府尽早出台相关法规,减少车辆盗损事件,从源头遏制盗车犯罪。记者 夏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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