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鸣区域看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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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7:48 潇湘晨报 |
本报讯为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再次重申1999年长沙市政府出台的《长沙市防治机动车辆噪声污染规定》中划定的禁鸣区域:远大路东屯渡大桥、劳动路奎塘以西,韶山路井湾子、书院路新开铺、长坪公路靳江河以北,319国道汽车西站、长常高速公路岳麓收费站以东,银盆岭大桥、三一大道以南以及居民区、教学区、繁华商业区等区域内为禁鸣区,以上禁鸣区域24小时禁止乱鸣喇叭。在上述区域外只能使用符合公安、环保部门规定的机动车低噪声喇叭,禁止使用高音、怪音喇叭。孔 奕 任晓杜 谭 鹏 |